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985 211
校园官网 招生网站
  • 办学类型:公办
  • 隶属于:中国科学院
  • 建校时间:1958年
  • 类型:工科
  • 学生人数:1万~2万人
  • 院士人数:37 人
  • 硕士点个数:133 个
  • 博士点个数:98 个
  • 院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

院校概括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简称“中国科大”,由中国科学院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211工程”、“985工程”,入选“珠峰计划”、“111计划”、“2011计划”、“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为“九校联盟”成员、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环太平洋大学联盟成员,是一所以前沿科学和高新技术为主、兼有特色管理和人文学科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1958年9月创建于北京,她的创办被称为“中国教育史和科学史上的一项重大事件”;建校后,中国科学院实施“全院办校,所系结合”的办学方针,汇集了严济慈、华罗庚、钱学森、赵忠尧、郭永怀、赵九章、贝时璋等一批科学家,建校第二年即被列为全国重点大学;1970年初,学校迁至安徽省合肥市,开始了第二次创业;1978年以后,学校创办少年班、首建研究生院、建设国家大科学工程、面向世界开放办学等新举措;20世纪90年代起,学校成为国家首批实施“985工程”和“211工程”的大学之一,也是唯一参与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的大学。

据2016年8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校园占地面积145万平方米,有教学与科研人员1812人,在校学生15500多人,其中博士生1900多人,硕士生6200多人,本科生7400多人;有15个学院、30个系,开办37个本科专业,设有研究生院,以及苏州研究院、上海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

院校介绍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是中国科学院所属的一所以前沿科学和高新技术为主、兼有特色管理和人文学科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

1958年9月创建于北京,首任校长由郭沫若兼任。它的创办被称为“我国教育史和科学史上的一项重大事件”。建校后,中国科学院实施“全院办校,所系结合”的办学方针,学校紧紧围绕国家急需的新兴科技领域设置系科专业,创造性地把理科与工科即前沿科学与高新技术相结合,注重基础课教学,高起点,宽口径培养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的尖端科技人才,汇集了严济慈、华罗庚、钱学森、赵忠尧、郭永怀、赵九章、贝时璋等一批国内最有声望的科学家, 得到迅速发展,建校第二年即被列为全国重点大学。

1970年初,学校迁至安徽省合肥市,开始了第二次创业。1978年以后,学校锐意改革,大胆创新,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了创办少年班、首建研究生院、建设国家大科学工程、面向世界开放办学等一系列具有创新精神和前瞻意识的教育改革措施,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七五”、“八五”期间一直得到国家的重点建设,很快发展成为国家高质量人才培养和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

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校主动适应国内外科技、教育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与挑战,认真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大力推行教学科研改革和结构性调整,进行第三次创业。学校是国家首批实施“985工程”和“211工程”的大学之一,也是唯一参与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的大学。

长期以来,学校大力弘扬“红专并进,理实交融”的校风,坚持“我创新,故我在”和精品办学、英才教育的理念,形成了不断开拓创新的优良传统,以及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鲜明特色,培养出一批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学校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领域和国家重大需求,凝练科学目标,开展科学研究,努力提高学术研究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与科研竞争力,取得了一批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原创性科技成果。

学校有11个学院、25个系,以及研究生院、软件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等,在上海、苏州分别设有研究院。有数学、物理学、力学、天文学、生物科学、化学共6个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和1个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8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安徽省A类重点学科,19个安徽省B类重点学科。建有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合肥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实验室(筹)、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高性能计算中心(合肥)、蒙城地球物理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33个国家和院省部级重点科研机构。

现有专任教师1163人,科研机构人员360人。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28人,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6人,博士生导师332人,教授440人(含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副教授616人(含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还聘请了杨振宁、李政道、丁肇中、丘成桐、R.F.Curl、Eugene Garfield Charles等一批世界知名科学家为名誉教授、名誉博士和客座教授。

在校学生15000多人,其中博士生2400多人,硕士生5800多人,本科生7400多人。本科生生源和培养质量一直在全国高校中名列前茅。

校园总面积约14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2万平方米,拥有资产总值7.9亿元的先进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图书馆藏书183.5万册,已建成国内一流水平的校园计算机网络,并初步建成若干科研、教学公共实验中心。

目前,全校上下正深化改革,锐意创新,力争在2018年建校60周年前后,把学校建设成为质量优异、特色鲜明、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一流研究型大学,成为与中国科学院和其他专业研究院所及高科技企业相结合,面向全国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现代知识结构的一流人才,具有较强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能力的教育与科研基地,为实现“创寰宇学府,育天下英才”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院系设置

  •       截止2013年,学校有15个学院、30个系,设有研究生院,以及苏州研究院、上海研究院、中国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在37个本科专业招生 。
    学院 下属系部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系
    计算与应用数学系 概率统计系(筹)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物理学院
    物理系
    近代物理系 光学与光学工程系
    天文学系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化学物理系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化学系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系 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分子生物学与细胞生物学系
    系统生物学系
    神经生物学与生物物理学系 医药生物技术系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程科学学院
    近代力学系
    精密机械与精密仪器系
    安全科学与工程系 热科学和能源工程系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电子工程与信息科学系
    电子科学与技术系
    自动化系 信息安全专业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体系结构 网络与信息安全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地球和空间科学学院
    地球物理与行星科学技术系
    地球化学与环境科学系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系、管理科学系、统计与金融系、MBA中心、MPA中心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外语系、科技史与科技考古系、科技传播与科技政策系、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部、人文素质教学研究部、科技哲学教学研究部、体育教学部、现代艺术中心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核科学技术学院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环境科学与光电技术学院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软件学院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苏州研究院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研究院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教学与管理部




师资力量

  •           中国科大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现有教学与科研人员1572人,其中教授551人(含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副教授643人(含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42人,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14人,“千人计划”38人,“青年千人计划”89人,教育部“长江学者”40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99人,国家级教学名师7人,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139人。同时,一批国内外著名学者受聘担任名誉(客座)教授、“大师讲席”教授。

          其中,两院院士、千人计划、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百人计划、百千万工程、教学名师等高层次人才不重复统计共有306人,占固定教师总数的26%。

  •       同时,人才队伍朝气蓬勃。45岁以下青年教师占教师总数的近60%,其中35岁以下教师约占青年教师总数35%。

特色专业

  •       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批准时间:2007年8月29日):
    序号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所含二级学科
    1
    701
    数学
    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
    2
    702
    物理学
    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
    凝聚态物理、声学、光学、无线电物理
    3
    703
    化学
    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化学物理)、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4
    708
    地球物理学
    固体地球物理学、空间物理学
    5
    710
    生物学
    植物学、动物学、生理学、水生生物学、微生物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
    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物理学、生态学
    6
    712
    科学技术史
    科学技术史
    7
    801
    力学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固体力学、流体力学、工程力学
    8
    827
    核科学与技术
    核能科学与工程、核燃料循环与材料、核技术及应用、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
          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批准时间:2007年8月29日):
    序号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1
    70401
    天体物理
    2
    70902
    地球化学
    3
    81001
    通信与信息系统
    4
    81202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批准时间:2007年11月19日):
    序号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1
    81903
    安全技术及工程
    2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安徽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
    序号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序号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1
    101
    哲学
    10
    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2
    704
    天文学
    11
    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3
    709
    地质学
    12
    811
    控制科学与控制工程
    4
    713
    生态学
    13
    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
    714
    生态学
    14
    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6
    803
    光学工程
    15
    831
    生物医学工程
    7
    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
    16
    835
    软件工程
    8
    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17
    1202
    工商管理
    9
    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18
    1204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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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科类
1 0703 化学类 本科
2 0708 地球物理学类 本科
3 0701 数学类 本科
4 0804 材料类 本科
5 0822 核工程类 本科
6 0702 物理学类 本科
7 0710 生物科学类 本科
8 0807 电子信息类 本科
9 0809 计算机类 本科
10 0703 化学类 本科
11 0708 地球物理学类 本科
12 0701 数学类 本科
13 0804 材料类 本科
14 0822 核工程类 本科
15 0702 物理学类 本科
16 082503 环境科学 本科
17 0710 生物科学类 本科
18 0807 电子信息类 本科
19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本科
20 0809 计算机类 本科
21 0703 化学类 本科
22 0708 地球物理学类 本科
23 0701 数学类 本科
24 0804 材料类 本科
25 0822 核工程类 本科
26 0702 物理学类 本科
27 082503 环境科学 本科
28 0710 生物科学类 本科
29 0807 电子信息类 本科
30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本科
31 0809 计算机类 本科
32 0703 化学类 本科
33 0708 地球物理学类 本科
34 0701 数学类 本科
35 0804 材料类 本科
36 0822 核工程类 本科
37 0702 物理学类 本科
38 0710 生物科学类 本科
39 0807 电子信息类 本科
40 0809 计算机类 本科
41 0703 化学类 本科
42 0708 地球物理学类 本科
43 0701 数学类 本科
44 0804 材料类 本科
45 0822 核工程类 本科
46 0702 物理学类 本科
47 082503 环境科学 本科
48 0710 生物科学类 本科
49 0807 电子信息类 本科
50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本科
51 0809 计算机类 本科
52 0703 化学类 本科
53 0708 地球物理学类 本科
54 0701 数学类 本科
55 0804 材料类 本科
56 0822 核工程类 本科
57 0702 物理学类 本科
58 082503 环境科学 本科
59 0710 生物科学类 本科
60 0807 电子信息类 本科
61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本科
62 0809 计算机类 本科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是一所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以前沿科学和高新技术为主的理工科大学。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211工程”、“985工程”学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组建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和纪检监察机构、招生就业处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六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 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17年度招生计划为1860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我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均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使用预留计划时,须经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 根据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调阅考生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可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等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 按照进档考生的实考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在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3.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4.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5.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自强计划”)、少年班(含少年班“创新试点班”)、综合评价录取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

6.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7.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A,报考自主招生、少年班(含少年班“创新试点班”)、高校专项计划(“自强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考生高考分数相同时,优先比较物理科目等级。

8.实行新高考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等省份,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高考分数相同时,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数学、物理、语文、外语、另两门选考科目成绩之和。

9.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安徽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4800元/每学年,住宿费1000元/每学年。各学科类介绍,奖、贷、助、补、免等助学政策见学校2017年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 我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sb.ustc.edu.cn,咨询电话:0551-63602553、63602563,传真: 6360322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63602591。

第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假借我校名义开展招生培训、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