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Sun Yat-sen University, SYSU),简称“中大”,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是中国南方科学研究、文化学术与人才培养的重镇。
中山大学是教育部和广东省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同时也是“珠峰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中山大学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努力成为全球学术重镇。
学校有18个学科领域进入ESI世界前1%,学科领域数量位居国内高校第2位,其中有11个学科领域进入前0.5%,2个学科领域进入前0.1%。在第三轮全国学科水平评估中,学校33个参评学科有16个学科进入水平排名前5,32个学科进入水平排名前10。
学校现有院士20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2人,杰青79人。拥有10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经济管理等多个本科专业通过了国内、国际认证。入选教育部的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卓越医学人才教育计划、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计划,与法国民用核能工程师教学联盟等国际一流大学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顺利通过相关国际认证。
学校获得“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56项,建有一批有科技创新能力和学术影响力的科研平台。学校拥有10家直属附属医院,在2015年最佳医院排行榜中,有1家进入前10,4家进入前50;2015年最佳专科排名中,共有5个专科连续七年进入排名前5,20个专科进入排名前10。
办学历史和优良传统
中山大学是由孙中山先生亲手创立,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的综合性重点大学。今日的中山大学,由1952年院系调整后分设的中山大学和中山医科大学合并组建而成。
1835年,美国的伯驾医生在广州设立医局,培养了中国最早的西医医生,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博济医院,并于1866年设立医学堂,这是中国最早的医学专科教育机构;1888年,由美国人开设的格致书院在广州开学,后发展为私立岭南大学,博济医院及其附设的医学校成为岭南大学医学院。博济医学堂和格致书院,开启了中国近代西式教育的先河。
1924年,孙中山先生亲手将清末以来在广州地区建立的实行近代教育模式的学校,包括国立广东高等师范学校、广东公立法科大学以及广东公立农业专门学校等整合为一体,创立国立广东大学,并亲笔题写校训:“博学、审问、慎思、明辨 、笃行”。孙中山先生逝世后,学校于1926年定名为国立中山大学。其后,广东公立医科大学、国立广东法科学院、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工学院先后并入。至上世纪三十年代,国立中山大学设有文、理、法、工、农、医、师范等7个学院。1935年设立研究院,开始招研究生。
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后,原中山大学的多个院系专业被分出,其中文理科院系与岭南大学相关院系合并,组成新中山大学;同时,两校的医学院分出后,另行合并组建专门的医科院校,后又将广州的光华医学院并入,几经易名,最后定名为中山医科大学。这两所同根同源的大学,分别是教育部和卫生部直属的重点大学,共同继承了由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亲手创办的中山大学和开创中国近代教育体系的岭南大学的办学传统,形成了独特的办学特色和大学风格,为当代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2001年10月,原中山大学和和中山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中山大学,进一步拓宽了学科结构,成为一所包括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学、医学、药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等在内的综合性大学。
中山大学和中山医科大学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及学术传统。鲁迅、郭沫若、冯友兰、傅斯年、赵元任、顾颉刚、周谷城、俞平伯、陈寅恪、岑仲勉、姜立夫、王亚南、马采、容庚、商承祚、王季思、王力、钟敬文、朱谦之、丁颖、蒲蛰龙等蜚声海内外的专家学者都曾在中山大学任教。柯麟、梁伯强、谢志光、陈心陶、陈耀真、秦光煜、林树模、周寿恺、钟世藩、毛文书、陈国祯、李绍珍等著名医学专家曾在中山医科大学任教。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全国共有56位一级教授,其中有12位在原中山大学和中山医科大学任教。学校名家大师荟萃,他们优秀的品格和精湛的学术造诣熏陶着一代代莘莘学子,形成了良好的学术风气,许多才华横溢的毕业生成为了社会各界的杰出人才。
办学条件和学科优势
学校共有四个校区,总面积达6.17平方公里,分别座落在珠江之畔、南海之滨。广州南校区占地1.17平方公里,北校区占地0.39平方公里,广州东校区占地1.13平方公里,珠海校区占地3.48平方公里。
学校设有人文科学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历史学系、哲学系、人类学系、岭南学院、国际商学院、外国语学院、外语教学中心、国际交流学院、翻译学院、旅游学院、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亚太研究院、管理学院、教育学院、传播与设计学院、资讯管理系、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地球科学系、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工学院、中山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光华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等30个学院和6个直属系。另设有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孙逸仙纪念医院)、附属第三医院、附属第五医院(珠海医院)、附属第六医院等5所综合性医院,以及中山眼科中心(含眼科医院)、肿瘤防治中心(含肿瘤医院)、光华口腔医院等3个附属专科医院。
学校现有98个本科专业,拥有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6个国家级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及1个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化学、基础医学、生物学、物理学等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首批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以及中国第一个大学生体育训练基地。截至2008年11月,在校各类学生中有博士研究生4305人、硕士研究生9786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5817人,本科生32020人,来自港澳台的在校学生1000多人,来自各个国家、地区的在校留学生1428人、进修生2300多人。
中山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现有2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涵盖了180个学科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了251个学科专业,还有专业学位授权领域2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3个。学校现有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3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6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培育)学科,以及11个一级学科广东省重点学科、23个二级学科广东省重点学科。
学校有一批水平先进、设施完善的实验室和科研基地。拥有“光电材料与技术”、“有害生物控制与资源利用”、“华南肿瘤学”、“眼科学”等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水生经济动物繁殖营养和病害控制”、“植物基因工程”等2个国家重点学科专业实验室,“南海海洋生物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以及“国家新药(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研机构;拥有“聚合物复合材料及功能材料”、“基因工程”、“生物无机与合成化学”、“数字家庭”、“眼科学”、“肿瘤相关基因与抗肿瘤药物研究”、“热带病防治研究”、“干细胞与组织工程”等8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逻辑与认知研究所、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行政管理研究中心、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等6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及5个广东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并拥有眼科学实验室、肾脏病临床研究实验室、辅助循环实验室等3个卫生部重点实验室以及11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
学校有着雄厚的师资力量。全校共有教职工12663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052人,具有高级职称的1000多人,具有副高职称的2000多人。教师队伍中杰出人才辈出,目前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0人(含双聘)、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含双聘),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6名,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5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4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人,“长江学者”讲座教授5人,国家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22人,19人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85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卫生部突出贡献专家18人,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获得者15人、霍英东青年教师奖获得者18人。
学校图书馆总建筑面积11万余平方米,藏书529.63万册(件),新书刊资料年增长量达8万余件。学校建立了规模可观的校园网,覆盖四个校区、接入计算机达5万余台,规模居中国高校校园网前列。
办学特色和培养模式
学校以“善待学生”为办学的核心理念,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满足国家与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
学校秉承孙中山先生 “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的校训精神开展本科教育。注重通识教育,注重培养人才的综合素质,提倡脚踏实地的学术精神和学以致用的实践能力。逐步探索形成了“通识教育、大类教学、复合创新”的本科人才培养教育观念和“厚基础、宽口径、重个性、求创新”的人才培养特色。
学校研究生教育积极推进分类培养,建立多元化培养体系,以培养具有强烈创新意识并做出创新性成果的博士为研究生教育的首要任务,同时以行业为背景,大力发展专业学位教育,培养高级实用型专门人才。
学校坚持“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倡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的结合,开展以传承大学文化为主体的多层次素质教育,构建了具有综合性大学特色的素质教育课程体系。发挥团学组织“一体两翼”的运作优势,积极构建高品位、前瞻性、开放式、互动型的校园文化新格局。
学校启动国际交换生培养计划,促进学生境外交流,全面引进优质教学资源,搭建国际化教学平台,迄今与28个国家和地区的152所院校建立了校级友好协议合作关系。2005年至2008年,派出交流学生累计超过500名。
学校设立了“中山大学学生创意基金”和“本科生科研专项基金”,鼓励学生早期介入科研。2004年至2008年,在校学生在各学科竞赛中多次获奖,包括“挑战杯”全国竞赛优胜杯、ACM国际决赛的银牌和铜牌,美国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国家级奖66人,全国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国家级奖66人。在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ACM/ICPC)全球总决赛中,我校一直是中国六所传统强校之一,共9次冲出亚洲走向世界;继2002年我校学生辩论队获全国大专辩论赛冠军之后,2003年代表中国参加国际大专辩论赛勇夺冠军;2003年在香港举行的第四届投资策划ACCA大学生公开赛中,我校代表队夺得冠军;2007年,我校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叶泉志同学因在业余天文搜索与观测中发现不少小行星而获得由国际行星协会公布的苏梅克近地天体奖。
科研实力和社会服务
“十五”以来至2008年,学校承担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973项目)4项,主持国家863计划资助项目共139项,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40项;在人文社科领域,承担国家、教育部重大、重点项目及招标课题87项,2005年至2008年,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1项,教育部哲学社科重大课题攻关项目5项、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53项,国家哲学社科基金项目重点及一般项目91项。"十五"期间全校共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66项,其中,2项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5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4项研究分别获中华医学科学奖一、二、三等奖;获第三届全国高校人文社科成果奖17项(包括2项一等奖),第四届全国高校人文社科成果奖15项。2007年,我校3个项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并获得国家基金重点项目11项、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5项。2008年,我校获得国家基金重点项目10项,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3项。
学校立足广东,面向全国,坚持以科技创新力量推动国家和区域社会经济进步,不断加强从“关键技术”到“产品”的转化,初步形成了“以点带面、重点突出、优势互补、良性运作”的产学研合作新格局。“十五”以来到2008年,学校与广州、佛山、惠州、肇庆和湛江市等8个市县建立了校市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地方政府或企业合作共建研究院7个,其它各类研究机构30个,签定技术合同2060项;主持或参与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战略联盟8个,参与了5个产学研结合示范市(区)、8个产学研结合研发基地和5个产学研结合产业化基地的建设,承担省部产学研结合项目91项。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学校积极发挥党和政府的智囊团、思想库的作用,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提供智力支持。2006-2008年,我校文科横向课题合计立项1012项。其中:中央部门委托39项;省市部门委托299项;企事业委托160项;政府部门委托457项; 国际合作28项;港澳台合作23项;外资项目6项。教育部重点基地——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对香港的经济、政治、社会、泛珠三角、粤港澳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中心主任陈广汉参与制定《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规划纲要》,参与了商务部实施CEPA的咨询工作。法学院刘恒教授与广州市法制办公室合作完成的《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转化为国内第一部规范政务公开的地方性法规,于2003年正式生效,产生了较大影响,并获得广东省首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学校拥有8间附属医院,7个分院,4个校区门诊部,8个社区服务中心,5家非直属附属医院和22间教学医院,构成一个庞大、完善的医疗服务网络体系。学校创立“大学医院团队”新模式,大力 开展医疗资源共享,探索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方法和途径。专门启动了旨在提升临床医学研究的“5010计划”,提高中山大学临床医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各附属医院把做好医疗卫生服务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在国家和地方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学校服务社会、培养人才和科学研究的前沿阵地。
开放办学与国际合作
中山大学地处我国对外开放门户和改革开放的前沿,学校开放和务实的传统具有悠久的历史和地缘文化背景。
自创校之初,学校即秉承开放的办学宗旨,广纳人才。筹办国立广东大学的35名筹备委员中有31位是留学归来、通晓国际先进教育的专家。中山先生要求大学以“讨究世界日新之学理、技术为主”,实行开放性办学,办学伊始便在法国里昂市建立大学海外部。中山大学医科教育的源头博济医学堂,是中国第一所西医教育机构,创造了许多中国医学教育的第一。
进入新世纪以后,学校传承弘扬“开放务实”的大学文化传统,开放与改革并举,提出以更宽广的国际视野谋划学校事业新的发展。近年来,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增强国际影响力,努力促使国际和港澳台合作成为学校发展的新的“推进器”、增长点和创新点。
学校实施国际合作战略伙伴计划,瞄准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占领学科制高点,积极开展国际前沿问题研究和科研攻关。实施国际合作区域项目拓展中心项目,根据我校开展国际合作的重点区域,建立亚洲区、欧洲区、美大(美洲-大洋洲)区和港澳台地区等四个项目拓展中心。实施学术骨干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和管理干部国际化短期培训项目,努力建设一支在学术前沿有影响的“大师+创新团队”的高水平学术队伍,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意识、能适应国际合作与交流、具有国际眼光的管理干部。
中山大学,这所由世纪伟人孙中山先生亲手创办的中国名校,秉承优良的办学传统,正以更加开放和务实的姿态,向世界先进教育学习。学校将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推进素质教育,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学科布局,加强自主创新,提升学科建设水平;进一步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注重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服务社会能力;进一步扩大交流,深化合作,提升国际影响力。学校将坚定信念,树立信心,脚踏实地,不懈进取,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居于国内一流大学前列、具有国际影响的高水平大学而努力。
广州校区 | |||
中国语言文学系 |
历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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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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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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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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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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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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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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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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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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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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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与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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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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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高等研究院(博雅学院、通识教育部) | 国家保密学院 | |
数学学院 |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 物理学院 |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
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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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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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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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联合工程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
工学院 | 中山医学院 | 光华口腔医学院 | 护理学院 |
药学院 | 光华口腔医学院 | 体育部 | 逸仙学院 |
珠海校区 | |||
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 | 历史系(珠海) | 哲学系(珠海) | 旅游学院 |
国际关系学院 | 国际金融学院 | 国际翻译学院 | 数学学院(珠海) |
大气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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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科学与地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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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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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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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天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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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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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
附属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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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孙逸仙纪念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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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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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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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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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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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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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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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院士:
姓名 | 出生年月 | 学术专长 | 当选时间 | 所属学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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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锵 | 1931年7月 | 主要从事稀土研究 | 1995年 | 化学部 | |
计亮年 | 1934年4月 | 主要从事生物无机化学研究 | 2003年 | 化学部 | |
曾益新 | 1962年10月 | 主要从事肿瘤学研究 | 2005年 | 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 | |
许宁生 | 1957年7月 | 主要从事真空微纳电子学研究 | 2009年 | 信息技术科学部 | |
陈小明 | 1961年10月 | 主要从事功能配合物与晶体工程研究 | 2009年 | 化学部 | |
石钟慈 | 1933年12月 | 主要从事阵特征值的定位问题、有限元的理论、非协调元的收敛性等研究 | 1991年 | 数学物理学部 | (双聘) |
徐至展 | 1938年12月 | 主要从事光学与光子学、激光科学、核聚变与等离子体物理等前沿学科领域研究 | 1991年 | 数学物理学部 | (双聘) |
黄荣辉 | 1942年8月 | 主要从事大气动力学研究 | 1991年 | 地学部 | (双聘) |
孔祥复 | 1942年9月 | 主要从事肿瘤系统生物学、神经生物学研究 | 1999年 | 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 | (双聘) |
郑度 | 1936年8月 | 主要从事自然地理的综合研究 | 1999年 | 地学部 | (双聘) |
陈新滋 | 1950年10月 | 主要从事手性催化配体和不对称合成研究领域的工作 | 2001年 | 化学部 | (双聘) |
中国工程院院士:
姓名 | 出生年月 | 学术专长 | 当选时间 | 所属学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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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然 | 1934年11月 | 主要从事鱼类生理学及鱼类养殖学的研究 | 1997年 | 农业学部 | |
孙玉 | 1936年4月 | 主要从事战略兵器试验系统及军事战略通信系统研制工作 | 1995年 |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 | (双聘) |
国家级教学团队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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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专业基础医学课程教学团队 | 黎孟枫 |
中国古代文学教学团队 | 吴承学 |
中国近现代史本科教学团队 | 桑兵 |
化学教学团队 | 陈小明 |
细胞生物学与遗传学研究性教学团队 | 王金发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团队 | 李萍 |
国际金融课程群教学团队 | 陈平 |
实验生理科学教学团队 | 王庭槐 |
法医学专业课程教学团队 | 赵虎 |
行政管理教学团队 | 马骏 |
外科学教学团队 | 梁力建 |
截止2013年12月,中山大学有4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专业学位,25个硕士专业学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9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于2012年组织开展的第三轮全国学科水平评估中,学校有16个学科进入前5,32个学科进入前10。
生物学 | 工商管理 |
逻辑学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人类学 | 思想政治教育 |
中国古代文学 | 英语语言文学 | 中国古代史 | 中国近现代史 |
基础数学 | 凝聚态物理 | 无机化学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人文地理学 | 药理学 | 内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 | 内科学(肾病) |
神经病学 | 外科学(普外) | 眼科学 | 耳鼻咽喉科学 |
肿瘤学 | 卫生毒理学 | 行政管理 |
中国哲学 | 社会学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光学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病原生物学 |
数学 | 物理学 | 化学 | 材料科学 |
生物与生物化学 | 分子生物与遗传学 | 植物与动物学 | 计算机科学 |
环境/生态学 | 微生物学 | 农业科学 | 社会科学总论 |
临床医学 | 药理学与毒理学 | 神经与行为科学 | 工程学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山大学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以“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为人才培养目标,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学校基本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中山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58
第五条 校 址: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校区南校园、北校园、东校园)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校区)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校区)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第八条 办学历史和战略目标: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亲手创立。2001年,原中山大学和原中山医科大学合并组成现在的中山大学。学校的战略目标是建设文理医工各具特色、融合发展,具有广泛国际影响的世界一流大学。
第九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修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山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山大学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生招生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我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十二条 我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宣传组。招生宣传组负责协助招生办公室在各省(区、市)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及学校办学条件,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以进行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录取等问题。
第十六条 我校以统一代码(10558)进行招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一般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调档;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以内调档。已投档至我校的考生,在政治思想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分数优先原则且无专业志愿级差。
第十八条 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原则上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且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须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九条 专业录取原则上以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为准;实际高考成绩相同且招生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含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仍相同则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细则进行录取。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级差录取规则,级差分为2分、1分、1分、1分、1分,即第二志愿减去2分、第三志愿减去3分、第四志愿减去4分、第五志愿减去5分、第六志愿减去6分。
第二十条 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医学类只录取填报有该类志愿的考生。护理学专业以提前批或单独代码方式录取,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第二十一条 在非平行投档省份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且须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平行投档省份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公开征集,征集仍未完成的计划,调配到生源充足省(区、市)安排录取。
第二十二条 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我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招生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除外语类专业、核工程与核技术(中法合作办学)专业以外,其他专业主要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四条 录取时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基本依据。若新生入学后体检不合格,按照《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
第二十五条 民族班学生的招收,从投档成绩不低于我校在该省(区、市)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的规定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录取分数原则上不得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八条 自主招生、高校专项(农村学生)、综合评价录取、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港澳台侨联合招生、澳门保送生、澳门单招、香港单招、香港免试生、台湾保送生的招生录取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我校按学科门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按照所在院系专业培养方案和要求进行专业分流,确定培养专业。
第三十二条 我校各招生专业报到地点和后续培养地点详见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或致电我校招生办公室及各院系咨询。
第三十三条 学生住宿费、学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中山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4月26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7年本科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
邮编:510275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传真:020-84111598
监察处电话:020-84115582
中山大学主页:www.sysu.edu.cn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