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
985 211
校园官网 招生网站
  • 办学类型:公办
  • 隶属于:教育部
  • 建校时间:1897年
  • 类型:综合
  • 学生人数:4万~5万人
  • 院士人数:27 人
  • 硕士点个数:326 个
  • 博士点个数:296 个
  • 院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388号

院校概括

浙江大学(Zhejiang University),简称“浙大”,坐落于“人间天堂”杭州。前身是1897年创建的求是书院,是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校之一。1928年更名为国立浙江大学。中华民国时期,浙江大学在竺可桢老校长的带领下,崛起为民国最高学府之一,被英国科学史家李约瑟誉为“东方剑桥”,迎来了浙大百年历史中最辉煌的时期。竺可桢老校长因其历史贡献,成为了浙大校史中最伟大的人,并为浙大确立了“求是”校训和文言文《浙江大学校歌》。

浙江大学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中国著名顶级学府之一,是中国“学科最齐全”、“学生创业率最高”的大学,是首批7所“211工程”、首批9所“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之一,是九校联盟、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世界大学联盟、环太平洋大学联盟的成员,是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

截至2016年12月,学校有紫金港、玉泉、西溪、华家池、之江、舟山、海宁等7个校区,占地面积4265678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2575983平方米,图书馆总藏书量693.5万册。学校有7个学部,36个专业学院(系),1个工程师学院,2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7家附属医院。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1个。有全日制在校学生48762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5092人,博士研究生9537人;留学生6237人,其中学位生3498余人。

院校介绍

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省部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若干所重点大学之一。浙江大学前身求是书院成立于1897年,为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府之一。1952年,在全国高等院校调整时,曾被分为多所单科性学校,部分系科并入兄弟高校。1998年,同根同源的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浙江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浙江大学。经过一百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基础坚实、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居于国内一流水平,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研究型、综合型大学。现任校长是中国科学院院士、固体力学专家杨卫教授。

学校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胜地──浙江省杭州市。其北依苏沪,东接甬港,南联闽粤,是中国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地区的重要城市。学校设紫金港、玉泉、西溪、华家池、之江等5个校区,占地面积5.18平方公里,分布于杭州市区不同方位。校园依山傍水,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与西湖美景交相辉映,相得益彰,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浙江大学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以严谨的求是学风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以执著的创新精神创造出了丰硕成果,蜚声海内外,曾被英国著名学者李约瑟誉为“东方剑桥”。竺可桢、马寅初、卢嘉锡、苏步青、钱三强、王淦昌、贝时璋、陈建功、钱令希、谈家桢、谷超豪、郑晓沧、梁守槃 、夏承焘、姜亮夫、李政道、吴健雄、路甬祥、潘云鹤等著名学者都曾在校工作或学习。浙江大学校友中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有160余人,其中在浙大就学者就有90余人。

浙江大学的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一大门类。学校现有112个本科专业,43个博士后流动站,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4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17个,另有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法律硕士(JM)、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硕士、体育硕士、农业推广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兽医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工程硕士、建筑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汉语国际教育1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1个。国家重点(专业)实验室14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国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个。国家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7个,国家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4个,国家战略产业人才培养基地3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和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1个。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84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3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3人;教授及其他正高职人员1200余人,副教授及其他副高职人员2400余人。全校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9000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9500余人,博士研究生6600余人,本科生22900余人;另有攻读专业研究生学位6200余人,外国留学生1700余人。

学校综合办学条件优良,基本设施齐备。校舍总建筑面积193余万平方米。拥有计算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先进的教学科研机构。科学馆(楼)、体育馆(场)、活动中心、游泳池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齐全,为全校师生员工的学习、生活、开展中外学术和文化交流活动提供了条件。学校图书馆总建筑面积8.3万余平方米,总藏书量584万余册,是全国规模最大、分布面最广、学科覆盖最全的综合性大学图书馆之一。出版社1家。附属医院6家,总床位数6376张。学校还创办了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并在南昌、宁波等地设立了分园。总长达68公里的高速计算机骨干网络以及特设的公交线路将各校区和附属医院联为一体。

“国有成均,在浙之滨”。如今,有着百年辉煌历史的浙江大学,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作为中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之一,她将通过改革与发展,努力建设成为以“综合型、研究型、创新型”为办学特色,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为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民族振兴、国家富强做出应有的贡献。

院系设置

截至2014年6月,浙大设有7个学部,37个学院(系),本科专业123个。

学院

下属系别

浙江大学人文学院

哲学系、文物与博物馆学系、中国语言文学系、历史学系、艺术学系

浙江大学药学院

中药科学与工程学系、药学系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经济学系、国际经济系、金融学系、财政学系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法学系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

体育学系、教育学系、公共体育部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农业经济与管理系、旅游管理系、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系、会计与财务管理系、企业管理系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政府管理系、社会保障与风险管理系、土地管理系、政治学系、信息资源管理系、城市发展与管理系、社会学系

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应用电子学系、系统科学与工程学系、电机工程学系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学系、区域与城市规划系、土木工程学系、水利与海洋工程学系

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

航空航天系、工程力学系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

软件开发技术系、软件项目管理系、嵌入式软件系、金融信息技术系、信息产品设计系、移动互联网与游戏开发系、商务智能技术系、软件与服务工程系、现代物流信息技术系

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技术系、生物科学系、生物信息系

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环境工程系、资源科学系、环境科学系

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

动物科技系、特种经济动物科学系、动物医学系

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应用生物科学系、园艺系、农学系、茶学系、植物保护系

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系、国际文化学系、影视艺术与新媒体学系(筹)

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数字媒体与网络技术系、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系、工业设计系

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

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系、亚欧语言文学系、英语语言文学系

浙江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学系、仪器科学与工程学系

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生物系统工程系、食品科学与营养系

其它独立院系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数学系、物理学系、化学系、地球科学系、心理与行为科学系、机械工程学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能源工程学系、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系、海洋学院、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光电信息工程学系、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系、基础医学系、临床医学一系、临床医学二系、临床医学三系(含护理系)、口腔医学系、公共卫生系



师资力量

      截至2013年底,浙江大学在职教职工8222人,有专任教师3243人,其中教授及其他正高职人员1336人。教师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3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4人、国家“千人计划”学者52人、“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29人、“长江计划”特聘(讲座)教授95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99人。有1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
两院院士(含双聘)
中国科学院院士
唐孝威
陈子元
曹楚南
阙端麟
路甬祥
麻生明
沈之荃
韩祯祥
张泽
朱位秋
杨卫
段树民
中国工程院院士
汪槱生
路甬祥
孙优贤
岑可法
董石麟
潘云鹤
郑树森
宫先仪
李兰娟
许庆瑞
谭建荣
龚晓南
杨华勇


国家级教学团队
团队名称 带头人 批准时间
工程图学教学团队 陆国栋 2007
化学基础课程教学团队 王彦广 2007 
数学建模方法与实践教学团队
杨启帆
2008
生命科学导论教学团队
吴敏
2008 
中国现当代文学系列课程教学团队 吴秀明 2009
生物系统工程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 应义斌 2009
程序设计系列课程教学团队 陈越 2009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专业系列课程教学团队 岑可法 2009
机械制造基础实践教学团队 潘晓弘 2010
电类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团队 韦巍 2010
生理科学实验课程教学团队 来茂德/夏强 2010



特色专业

学校拥有国家重点一级学科14个,国家重点二级学科2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8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9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29个。在基本科学指标(Essential Science Indicators,简称ESI)全部22个学科中,浙江大学有18个学科进入世界前1%,其中8个学科进入世界学术机构前100位。

重点学科

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4个) 数学 化学 机械工程 光学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控制科学与工程 电气工程
土木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园艺学 农业资源利用
植物保护 管理科学与工程 ﹉﹉﹉﹉﹉ ﹉﹉﹉﹉﹉﹉
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1个)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应用心理学 中国古典文献学
理论物理 凝聚态物理 植物学 生物物理学
生态学 固体力学 通信与信息系统 计算机应用技术
化学工程 农业机械化工程 环境工程 作物遗传育种
特种经济动物饲养 内科学(传染病) 儿科学 外科学(普外)
肿瘤学 ﹉﹉﹉﹉﹉﹉ ﹉﹉﹉﹉﹉ ﹉﹉﹉﹉﹉
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0个) 外国哲学 政治经济学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生物化工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妇产科学 眼科学
药物分析学 农业经济管理 ﹉﹉﹉﹉﹉ ﹉﹉﹉﹉﹉ 
学位授予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8个)
哲学
理论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
法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教育学
心理学
体育学
中国语言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
新闻传播学
考古学
世界史
数学
物理学
化学
地质学
生物学
生态学
统计学
力学
机械工程
光学工程
仪器科学与技术
材料科学与工程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电气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信息与通信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建筑学
土木工程
水利工程
化学工程与技术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农业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城乡规划学
公共管理
软件工程
作物学
园艺学
农业资源与环境
植物保护
畜牧学
兽医学
基础医学
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药学
护理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工商管理
农林经济管理
﹉﹉﹉﹉ ﹉﹉﹉﹉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2个) 哲学
理论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
法学
政治学
社会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教育学
心理学
体育学
中国语言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
考古学
中国史
世界史
地理学
物理学
海洋科学
地质学
生物学
科学技术史
统计学
力学
机械工程
光学工程
仪器科学与技术
材料科学与工程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
电子科学与技术
控制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土木工程
水利工程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核科学与技术
农业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软件工程
农业资源与环境
畜牧学
水产
基础医学
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
中西医结合
药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农林经济管理
公共管理
艺术学理论
戏剧与影视学
设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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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科类
1 090109T 应用生物科学 本科
2 070701 海洋科学 本科
3 1007 药学类 本科
4 090109T 应用生物科学 本科
5 070701 海洋科学 本科
6 100201K 临床医学 本科
7 090109T 应用生物科学 本科
8 070701 海洋科学 本科
9 070701 海洋科学 本科
10 1007 药学类 本科
11 100201K 临床医学 本科
12 070701 海洋科学 本科

浙江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之一。浙江大学本科招生采用浙江大学(国标码10335)和浙江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335)两个代码招生,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浙江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浙江大学,学校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为全日制公办本科。

第三条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达到外方合作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四条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浙江大学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作为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完成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各考区招生工作组负责浙江大学在该考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工作。

第八条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浙江大学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浙江大学本科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为服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决策和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充分发扬中西方高水平高等教育优势,浙江大学在海宁设立国际校区,目前已成立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和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两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专业为生物医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土木工程。学生学习地点为海宁国际校区。对于有招生计划地区的考生,国际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学校其他专业之间不能互相转专业;对于没有招生计划地区的学校其他专业考生,可以申请转国际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十一条根据医药类考生报考特点,浙江大学医学院、药学院、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所属医学试验班类、预防医学、药学类和生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以浙江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335)实行单独招生代码,单列招生计划,单独设定提档分数线,实行单独录取。

第十二条浙江大学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浙江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四条浙江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专业或分大类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

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

第十六条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调剂者,待所有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大类或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未录满大类(专业)录取要求者,予以退档处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浙江大学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浙江省、上海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九条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A,必修科目和综合素质符合江苏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获得浙江大学自主生资格考生的选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1A1B;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的选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2B。

第二十条浙江大学录取的学生在入学一年内确认主修专业。在本科教学中,教学计划要求的必修外语课程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第二十一条浙江大学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浙江大学对学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对保送生、自主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员、美术类专业和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等特殊类招生项目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浙江大学当年相应各类招生简章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五条为服务和支撑国家海洋发展战略,浙江大学在舟山设立校区,海洋科学、船舶与海洋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4个专业的学生前两年在紫金港校区学习,后两年在舟山校区学习。

第二十六条提前批次专业大类录取政策

我校与有关省级招办协商部分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相关专业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未录满的上述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录取的学生,主修专业确认及转专业范围仅限于提前批次的相关专业。学生可以辅修其他类专业或修读双学位。

第二十七条根据浙江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主修专业确认到农学、园艺、植保、茶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6个专业的浙江籍学生将免交学费。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浙江大学按照国家规定和浙江省物价局核准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工科类(包括工业工程专业)、医学类专业60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人∙学年;农林类专业55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5300元/人∙学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一至第二学年6000元/人∙学年,第三学年16000元/人∙学年,第四学年10000元/人∙学年。竺可桢学院混合班按工科类专业收费,第一至第二学年6000元/人∙学年,后两年按学生主修专业学费标准执行。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前四年按医学类专业6000元/人∙学年收费。每学年按所修学分结算,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后四年按照当年(入学后第五年)博士生学费标准收取。

以下24个专业学费标准将在原有基础上浮15%: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建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自动化、工业设计、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临床医学(8年制)、生物医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会计学、财务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工业工程。

海宁国际校区所有专业:按照国家规定和浙江省物价局核准标准,实行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12万元/人∙学年。

第二十九条浙江大学学生公寓(除国际校区外)住宿费:不超过1600元/人∙学年。

海宁国际校区公寓住宿费:8000元/人∙学年。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浙江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浙江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浙江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du.cn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88981979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

电子邮件:zsc@zju.edu.cn。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8981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