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
985 211
校园官网 招生网站
  • 办学类型:公办
  • 隶属于:教育部
  • 建校时间:1937年
  • 类型:综合
  • 学生人数:2万~3万人
  • 院士人数:4 人
  • 硕士点个数:183 个
  • 博士点个数:124 个
  • 院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院校概括

中国人民大学(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简称“人大”,主体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由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211工程”、“985工程”,入选“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为世界大学联盟成员、亚太国际教育协会创始成员,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前身是1937年成立的陕北公学,以及后来的华北联合大学和华北大学。1949年12月1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通过了《关于成立中国人民大学的决定》。1950年10月3日,以华北大学为基础合并组建的中国人民大学正式开学,成为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1954年,被确定为以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大学和首批全国重点大学;1960年,被确定为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2001年,入选国家“985工程”。

据2017年4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中国人民大学占地面积230余万平方米,设有中关村校区、通州校区(东校区,在建)、老校区、苏州校区、深圳研究院、深圳校区(在建);馆藏图书462.9万册、电子图书24815GB;有专任教师1836人、全日制在校生24776人。

院校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兼有部分理工学科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学校的前身是1937年诞生于抗日战争烽火中的陕北公学,以及后来的华北联合大学、北方大学和华北大学。1950年10月3日,以华北大学为基础的中国人民大学正式成立,成为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所新型大学。著名教育家吴玉章、成仿吾、袁宝华、黄达、李文海先后担任校长。现任校长为纪宝成教授,党委书记为程天权教授。
    自成立之日起,中国人民大学广大师生发扬“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的优良传统,与党和国家同呼吸、共命运,勤俭办学,艰苦奋斗,积极探索,求真务实,使学校成为我国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教育研究的重要基地,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普及,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和繁荣,为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被誉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面旗帜”。
    学校目前已经形成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研究生教育为重点,辅以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和体系,尤其在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领域具有突出的整体优势。现设有研究生院、23个学院、21个科研机构和14个博士后流动站,另设有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及深圳研究院;拥有6个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居全国高校第一;拥有13个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名列全国高校第一;拥有全国重点学科25个,总数居全国高校第五,其中社会科学居全国高校第一。在连续六届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评选中,中国人民大学获选16篇,在人文社科领域位居全国高校第一。学校现设有学士学位专业60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8个,硕士学位学科点128个(包括自主设置的27个硕士点),博士学位学科点87个(包括自主设置的21个博士点),一级授权学科11个,成人教育专科专业9个,本科专业11个。在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所组织的全国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学科评估中,学校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等5个一级学科整体水平排名全国第一,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三位,政治学、农林经济管理、历史学、工商管理也取得了较好的名次,充分展示了学校雄厚的学科发展实力。
    中国人民大学师资力量雄厚,已故老一辈著名学者吴玉章、成仿吾、范文澜、艾思奇、何思敬、何干之、何洛、胡华、尚钺、吴景超、李景汉、安岗、石峻、缪朗山、李秀林、徐禾、塞风、许孟雄、孟氧、佟柔、戴世光、刘铮、查瑞传、苗力田等为学校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学校目前拥有一大批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著名学者和学术带头人,形成了一支学历层次高、专业结构好、科研能力强、年龄梯度合理的教学与科研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580人,其中,教授476人、副教授581人。博士生导师474人。此外,还有193位学术造诣精深的国外学者和930位国内各界知名人士担任(或曾担任)学校的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拥有14名第五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和学科评议组成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22人,有24人入选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工程”,11人荣获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50人入选北京市“新世纪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4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各项所占总数比例均在全国高校名列前茅。学校有19位教授入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课题组首席专家或主要成员,成为全国入选人数最多的高校;有13名教授入选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其中黄达教授担任委员会顾问),人数居全国高校前列。
    中国人民大学以“国民表率、社会栋梁”为人才培养目标,充分发挥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在全国高校数量最多、门类最全、综合水平最高的优势,积极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的理论型、应用型、管理型人才。从陕北公学至今,学校一共培养了18万名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包括许多著名的经济学家、管理学家、政治学家、法学家、企业家、哲学家、教育学家、历史学家、文学家、各级党和政府高级领导干部以及新闻、法律、文学艺术工作者和其他优秀人才,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目前共有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在校生18998人,其中本科生9571人,研究生9427人(含研究生单证教育的学生(MBA、MPA、法律硕士)),研究生与本科生的比例接近1:1,是全国高校中这一比例最高的研究型大学之一;有成人教育本专科在册生8千多人,其中75%以上是本科生,网络教育在册生近4万人;目前在校学习的外国留学生1165人。
    作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中国人民大学积极面向现代化建设的主战场,研究重大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问题,充分发挥高校“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理论保证和有力的智力支持。“九五”期间,学校共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18项,在全国高校名列前茅。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37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175项,均居全国高校第一位;承担北京市科研项目数位居北京市高校第一位;2000-2004年,中国人民大学共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北京市社科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等各级各类项目1800余项,获得经费1.5亿元,立项数和经费数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均居全国高校第一位;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79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学校共承担12项,居全国高校第一位。
    中国人民大学是国内外学术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先后同32个国家和地区的118所大学建立了学术交流关系,引进、翻译出版了大量适应我国改革开放需要的教科书和学术著作,开展了一系列重要的交流合作项目,主办或承办了一系列高水平的国际学术会议。聘请诺贝尔奖获得者、著名经济学家罗伯特?蒙代尔、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米切尔?斯宾思,当代金融发展理论奠基人、著名经济学家罗纳德?麦金农,转轨经济理论奠基人、著名经济学家帕德玛?德赛,就业与增长理论奠基人、著名经济学家埃德蒙德?菲尔普斯,法国著名经济学家让-雅克?拉丰,联合国经济政策特别顾问、著名经济学家贾格迪什?巴格沃蒂,世界银行高级副行长尼克拉斯斯特恩,著名思想家、教育家池田大作,日本一桥大学校长石弘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松浦晃一郎、土库曼斯坦总统尼亚佐夫等知名学者为名誉教授,授予诺贝尔奖获得者、著名经济学家约翰?哈桑尼、罗伯特?蒙代尔,阿根廷前总统德拉鲁阿、日本前首相竹下登,新西兰前总理、前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迈克?穆尔等一批国际著名人士名誉博士称号。
    中国人民大学是我国著名的人文社会科学资料中心、信息中心和图书出版中心。学校图书馆设施先进,馆内藏书250万册,并设有“教育部文科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是我国收集、整理、存储、发布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经济和管理科学信息资源的权威机构,编辑的年度报刊资料索引是中国四大文献检索索引之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建立的第一个大学出版机构,是我国高等学校文科教材和人文社会科学学术、理论著作的重要出版基地。
    毛泽东、刘少奇、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生前对中国人民大学十分关心并寄予厚望。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对中国人民大学的建设也极为关心。江泽民同志曾先后两次为中国人民大学题词,殷切希望中国人民大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培养跨世纪优秀人才。2002年4月28日,江泽民同志亲临学校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衷心祝愿中国人民大学“在新世纪创造新的成就,为祖国、为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成为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世界知名的一流大学”。
    目前,中国人民大学全校师生员工正高举“发展是硬道理”的旗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力推进建设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的宏伟历史进程。

院系设置

      截止2013年12月,学校设有5个学部,下设26个专业院系,在75个本科专业招生。

院系名称 学科专业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管理、会计学、贸易经济、国际商务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林业经济管理、可持续发展管理、农业经济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
金融学,国民经济管理,法语
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 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古代史、专门史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民经济管理、经济学-数学实验班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信用管理(风险投资)、保险学、金融学、财政学、金融学-数学实验班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劳动关系
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 风险管理与精算学、应用统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国际法学、法学理论、法学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国际政治、国际关系、中国政治、外交学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财政管理等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现代文学、中国语言文学
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 日语语言文学等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 传媒经济学、传播学、新闻学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
世界史、中国史、考古学
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 设计学、艺术学、音乐学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应用数学、基础数学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 环境经济与管理、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中国人民大学理学院 社会心理学、物理系、化学系、心理学系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汉青经济与金融高级研究院 经济学、金融学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等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马克思主义哲学等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
社会学、公共事业管理(公共政策与人口管理方向)、社会工作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 金融学、国民经济管理、法语

师资力量

截至2013年12月,学校有专任教师1852人,其中教授589人,副教授702人;其中10人入选“千人计划”项目,4人入选“青年千人计划”项目,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当中位居全国高校首位,占全部入选人数的11%。11人入选“长江学者”讲座教授,23人入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5人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名师,21人入选“跨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8人入选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工程”学校拥有17名第六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和学科评议组成员,有14名教授入选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其中,黄达担任委员会顾问,罗国杰担任委员会副主任),人数居全国高校前列;有2人担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11人担任副主任委员;17人荣获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称号;先后有446人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

      中国人民大学名师辈出、俊彦云集,已故名家大师吴玉章、成仿吾、范文澜、艾思奇、何思敬、何干之、何洛、胡华、尚钺、吴景超、李景汉、庞景仁、石峻、缪朗山、李秀林、徐禾、塞风、许孟雄、孟氧、佟柔、戴世光、刘铮、查瑞传、苗力田、吴大琨、萧前、林文益、阎达五、阎金锷、方生、高鸿业、钟契夫、吴宝康、彭明、彦奇、曾宪义、宋涛、萨师煊等为学校的学科发展、学术繁荣和人才培养作出了奠基性、开创性的贡献。老一辈著名学者黄达、戴逸、罗国杰、黄顺基、王思治、卫兴华、胡钧、王传纶、周升业、陈共、周诚、严瑞珍、高铭暄、许崇德、孙国华、王作富、刘佩弦、许征帆、庄福龄、何沁、高放、方汉奇、蓝鸿文、甘惜分、李占祥、赵履宽、李文海、邬沧萍、陈先达、夏甄陶、方立天、张立文、钟宇人、郑杭生、吴易风、胡乃武、周新城、赵中孚等成就卓著,耕耘不辍,为学校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



特色专业

      截止2013年12月,学校拥有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5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0个,博士后流动站18个;有硕士学位学科点183个(其中自主专业33个、交叉学科9个、专业学位20个),博士学位学科点124个(其中自主专业31个、交叉学科7个);拥有8个国家重点一级学科,8个国家重点二级学科,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均居全国第一;有5个北京市重点一级学科,1个北京市重点交叉学科,4个北京市重点二级学科 。
      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
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工商管理。
      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
中共党史、国际政治、文艺学、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农业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图书馆情报档案管理。
      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
政治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农林经济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专业硕士授权点:
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EMBA、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艺术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数学、统计学、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图书馆情报档案管理。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数学、统计学、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图书馆情报档案管理、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系统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地理学、化学、物理学、心理学、教育学。
      博士后流动站:

流动站名称
所含博士点
所属院系
理论经济学
1.政治经济学*
经济学院
2.经济思想史
3.经济史
4.西方经济学
5.世界经济*
6.网络经济学
7.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环境学院
应用经济学
1.国民经济学*
国管系
公共管理学院
2.区域经济学
区域所
3.财政学(含:税收学)
财政金融学院
4.金融学(含:保险学)
5.金融工程
6.产业经济学
商学院
7.流通经济学
8.劳动经济学
劳动人事学院
9.统计学
统计学院
10.国际贸易
经济学院
11.数量经济学
信息学院
工商管理
1.会计学
商学院
2.企业管理
3.技术经济及管理*
4.旅游管理
5.市场营销管理
6.财务管理
7.人力资源管理
劳动人事学院
法 学
1.法学理论
法学院
2.刑法
3.民商法
4.法制史
5.宪法与行政法学
6.经济法学
7.诉讼法学
8.国际法学
社会学
1.社会学
社会学系
社会与人口学院
2.人类学
3.人口学
人口学所
4.老年学
哲 学
1.马克思主义哲学*
哲学院
2.中国哲学
3.外国哲学
4.逻辑学
5.伦理学
6.美学
7.宗教学
8.科技哲学
中国语言文学
1.文艺学
文学院
2.汉语言文字学
3.中国古代文学
历史学
1.中国古代史*
历史学院
2.中国近现代史*
3.历史地理学
4.历史文献学
5.世界史
6.专门史
7.史学理论及史学史*
8.中国当代史
马克思主义学院
新闻传播学
1.新闻学
新闻学院
2.传播学
3.传媒经济学
公共管理
1.行政管理
公共管理学院
2.土地资源管理
3.教育经济与管理
4.社会保障*
政治学
1.政治学理论
国际关系学院
2.中外政治制度
3.国际政治
4.国际关系
5.外交学
6.中国政治
7.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8.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马克思主义学院
9.中共党史
农林经济管理
1.农业经济学
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1.档案学
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计算机应用技术
信息学院

      注:“*”为两个以上单位共点的博士后流动站所属学科
      1.“政治经济学”博士点含经济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
      2.“世界经济”博士点含经济学院和国际关系学院;
      3.“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博士点含环境学院和人口学所;
      4.“国民经济学”博士点含国管系和经济学院;
      5.“技术经济及管理”博士点含商学院和农业经济系;
      6.“史学理论及史学史”博士点含历史系和清史所;
      7.“马克思主义哲学“博士点含哲学系和马克思主义学院。
      8.“中国古代史”博士点含清史所和历史系;
      9.“中国近现代史”博士点含清史所和历史系;
      10.“社会保障”博士点含公共管理学院和劳动人事学院;
      11.“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博士点含国际关系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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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科类
1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本科
2 1204 公共管理类 本科
3 030202 国际政治 本科
4 0502 外国语言文学类 本科
5 1202 工商管理类 本科
6 0503 新闻传播学类 本科
7 030101K 法学 本科
8 0303 社会学类 本科
9 0201 经济学类 本科
10 0712 统计学类 本科
11 050201 英语 本科
12 0202 财政学类 本科
13 0203 金融学类 本科
14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本科
15 120503 信息资源管理 本科
16 1204 公共管理类 本科
17 030202 国际政治 本科
18 1202 工商管理类 本科
19 030101K 法学 本科
20 0303 社会学类 本科
21 0201 经济学类 本科
22 0712 统计学类 本科
23 0202 财政学类 本科
24 0203 金融学类 本科
25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本科
26 120503 信息资源管理 本科
27 1204 公共管理类 本科
28 1203 农业经济管理类 本科
29 030202 国际政治 本科
30 0502 外国语言文学类 本科
31 1202 工商管理类 本科
32 0503 新闻传播学类 本科
33 030101K 法学 本科
34 0303 社会学类 本科
35 0201 经济学类 本科
36 0712 统计学类 本科
37 050201 英语 本科
38 0203 金融学类 本科
39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本科
40 120503 信息资源管理 本科
41 1203 农业经济管理类 本科
42 030202 国际政治 本科
43 0502 外国语言文学类 本科
44 1202 工商管理类 本科
45 0503 新闻传播学类 本科
46 030101K 法学 本科
47 0201 经济学类 本科
48 0712 统计学类 本科
49 0202 财政学类 本科
50 0203 金融学类 本科
51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本科
52 1204 公共管理类 本科
53 1203 农业经济管理类 本科
54 030202 国际政治 本科
55 0502 外国语言文学类 本科
56 1202 工商管理类 本科
57 0503 新闻传播学类 本科
58 030101K 法学 本科
59 0303 社会学类 本科
60 0201 经济学类 本科
61 0712 统计学类 本科
62 0203 金融学类 本科
63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本科
64 1204 公共管理类 本科
65 1203 农业经济管理类 本科
66 030202 国际政治 本科
67 0502 外国语言文学类 本科
68 1202 工商管理类 本科
69 0503 新闻传播学类 本科
70 030101K 法学 本科
71 0303 社会学类 本科
72 0201 经济学类 本科
73 0712 统计学类 本科
74 0202 财政学类 本科
75 0203 金融学类 本科

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人民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中国人民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邮编100872。

第三条 我校中法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我校与法国巴黎索邦大学、保罗—瓦莱里大学、KEDGE商学院共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隶属于我校的非独立法人办学单位,按照单独学校代码(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招生,办学地点在我校苏州校区,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仁爱路158号,邮编215123。

第四条 我校凭借鲜明独特的专业优势、雄厚的教学科研实力,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成人教育本专科生及各层次的国际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人才。校本部和中法学院培养的本科生,毕业时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中国人民大学,证书种类均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就业处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生招生工作,下设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招生就业处是执行机构。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衔接教育部本科生招生主管部门。负责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向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汇报本科生招生工作进展,向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通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三)起草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

(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本科招生章程;

(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组;

(七)受权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八)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十)配合学校完成新生复查工作;

(十一)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本科生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本科生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在教育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本科生招生社会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九条 我校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含各专业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一条 我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均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十二条 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本科生和各种特殊类型招生。特殊类型招生包括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圆梦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民考汉)、港澳台侨生等。其中,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港澳台免试生需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测试;高校专项计划(圆梦计划)需根据招生简章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第十四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五条 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我校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除特殊类型招生外,我校不认可任何降分投档政策。

第十六条 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按照实考分排队顺序进行录退。浙江省、上海市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在实考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若均无政策性加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比较高考单科成绩;浙江省、上海市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比较高考单科成绩。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追加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专业时,我校设置1分的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各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相同。所有已投档考生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按实考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实考分减掉一个分数级差进入第二个专业志愿排队,依此类推。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等效基准分相同(等效基准分为考生实考分减去专业级差分),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成绩,浙江省、上海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最高分单科成绩、选考科目次高分单科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八条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按实考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我校在江苏省调档时,各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自主招生为2B+,高校专项计划(圆梦计划)、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要求为2B。艺术类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录取专业时,我校认可江苏省规定的文理科奖励分,并实行分数优先和分数级差的录取规则,已投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不作为专业录取依据。具体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本年度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一条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分数级差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我校在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录取时,在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三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四条 我校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等专业只招收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中外语为英语语种的考生;法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英语和法语语种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 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外语类保送生无此项要求。

第二十六条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资格生通知及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艺术类专业只录取经我校专业测试合格且省艺术类统考合格的考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新疆协作计划(民考汉)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新疆协作计划(民考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学费标准:外语类专业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年10000元,中法学院专业为每学年60000元,其他专业均为每学年5000元。如果国家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

第二十九条 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650—1200元;中法学院学生住宿费在国内期间约为2200元/年,在法国期间按照法方高校标准执行。

第三十条 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坚持“全方位关心、多元化资助、分层次实施、保重点对象”的工作思路,工作中助困与育人相结合,不断创新丰富资助工作形式,拓展资助渠道,整合资助资源,确保资助标准和资助对象精准,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全面保障。联系电话:010-62515222、62514807,电子邮箱: zizhuban@ruc.edu.cn

第三十一条 阳光招生热线:400-0123-517,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10-82509918,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网址: rdzs.ruc.edu.cn,电子信箱:zsb@ruc.edu.cn。各省(区、市)招生组联系方式详见阳光招生信息平台。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三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