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
985 211
校园官网 招生网站
  • 办学类型:公办
  • 隶属于:教育部
  • 建校时间:1905年
  • 类型:综合
  • 学生人数:3万~4万人
  • 院士人数:37 人
  • 硕士点个数:219 个
  • 博士点个数:153 个
  • 院校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院校概括

复旦大学(Fudan University),简称“复旦”,位于上海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211工程”、“985工程”,入选“珠峰计划”、“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为“九校联盟”成员、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成员、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成员、环太平洋大学协会成员、21世纪大学协会成员,是一所综合性研究型的全国重点大学。

复旦大学创建于1905年,原名复旦公学,是中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高等院校,创始人为中国近代知名教育家马相伯,首任校董为国父孙中山。校名“复旦”二字选自《尚书大传·虞夏传》名句“日月光华,旦复旦兮”,意在自强不息,寄托当时中国知识分子自主办学、教育强国的希望。1917年复旦公学改名为私立复旦大学;1937年抗战爆发后,学校内迁重庆北碚,并于1941年改为“国立”;1946年迁回上海江湾原址;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后,复旦大学成为以文理科为基础的综合性大学;1959年成为全国重点大学。2000年,原复旦大学与原上海医科大学合并成新的复旦大学。

复旦师生谨记“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的校训,严守“文明、健康、团结、奋发”的校风,力行“刻苦、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发扬“爱国奉献、学术独立、海纳百川、追求卓越”的复旦精神,以服务国家为己任,以培养人才为根本,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为实现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院校介绍

复旦大学创建于1905年,原名复旦公学,是中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高等院校,创始人为中国近代知名教育家马相伯。校名“复旦”二字选自《尚书大传·虞夏传》中“日月光华,旦复旦兮”的名句,意在自强不息,寄托当时中国知识分子自主办学、教育强国的希望。1917年复旦公学改名为私立复旦大学;1937年抗战爆发后,学校内迁重庆北碚,并于1941年改为“国立”;1946年迁回上海江湾原址;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后,复旦大学成为文理科综合大学;1959年成为全国重点大学。

上海医科大学创建于1927年,是中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高等医学院校。建院时定名为第四中山大学医学院,1932年改名为国立上海医学院,1952年更名为上海第一医学院,1959年成为全国重点大学,1985年改名为上海医科大学。

2000年,复旦大学与上海医科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复旦大学,进一步拓宽了学校的学科结构,形成了文理医三足鼎立的学科格局,办学实力进一步增强,已经发展成为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2010年,学校有普通本专科生13237人,研究生13851人,留学生3805人(其中攻读学位的留学生2706人);另有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本专科生16611人。有专任教师2346人,其中高级职称1538人。

学校现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35人,其中双聘院士13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58人、讲座教授34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24人。有直属院(系)28个,设有本科专业7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4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154个(其中自设30个,专业学位1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229个(其中自设51个,专业学位10个),并设有2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1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9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有国家重点实验室5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4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2个,卫生部重点实验室9个,总后卫生部重点实验室1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7个,“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5个,“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7个。

学校已经形成“一体两翼”的校园格局:即以邯郸校区、江湾新校区为一体,以枫林校区、张江校区为两翼。占地面积244.3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49.23万平方米。此外,学校还拥有中山医院、华山医院等10个附属医院。

2005年复旦大学百年华诞。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发来贺信,希望复旦大学发扬优良传统,不断开拓创新,努力建设成为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社会主义综合性大学,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培养更多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百多年来,学校在培养人才、创新科技、传承文明、服务社会方面为国家作出突出贡献。复旦师生谨记“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的校训;严守“文明、健康、团结、奋发”的校风;力行“刻苦、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发扬“爱国奉献、学术独立、海纳百川、追求卓越”的复旦精神,为民族的解放和振兴,国家的建设和发展,社会的文明和进步作出重要贡献。

院系设置

截至2014年,复旦大学有直属院(系)30个,设有本科专业70个。

复旦大学院系

复旦学院(本科生院)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医科管理机构)
复旦大学研究生院
复旦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
复旦大学哲学学院
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
复旦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复旦大学法学院
复旦大学历史学系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复旦大学旅游学系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复旦大学国家保密学院
复旦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复旦大学物理学系
复旦大学化学系
复旦大学高分子科学系
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复旦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复旦大学软件学院
复旦大学材料科学系
复旦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系
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复旦大学基础医学院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复旦大学药学院
复旦大学护理学院
复旦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复旦大学直属机构
复旦大学社会科学基础部 复旦大学体育教学部
复旦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复旦大学分析测试中心 复旦大学实验动物科学部
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 复旦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
复旦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 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复旦大学现代物理研究所/核科学与技术系 复旦大学神经生物学研究所
复旦大学发育生物学研究所 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
复旦大学先进材料实验室 复旦大学专用材料与装备技术研究院
复旦大学生物医学研究院 复旦大学脑科学研究院
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 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
复旦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复旦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复旦大学附属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浦东医院(筹)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


师资力量

截至2013年,复旦大学有教职工5800人,其中专任教师2700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36人,其中专职院士23人,博士生导师近660余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106人,复旦大学杰出教授3人、特聘教授10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30人,“973”首席科学家6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3人。

两院院士

师资队伍类别
院士名单
全职科学院院士(15人)
胡和生(数学)李大潜(数学)洪家兴(数学)杨福家(物理)
王 迅(物理)陶瑞宝(物理)郝柏林(物理)吴浩青(化学)杨玉良(化学)
江 明(化学)赵东元(化学)杨雄里(生物)沈自尹(医学)王正敏(医学)
全职工程院院士(6人)
陈灏珠(医学)顾玉东(医学)汤钊猷(医学)闻玉梅(医学)周良辅(医学)
王威琪(生医)
双聘科学院院士(12人)
安芷生(环境)陈凯先(药学)干福熹(信息)何积丰(信息)贺福初(生物)
贺 林(生物)黄春辉(化学)林国强(化学)陆汝钤(信息)彭实戈(数学)
沈学础(物理)赵国屏(生物)
双聘工程院院士(3人)
范滇元(信息)胡思得(物理)陆道培(医学)
已故全职院士(12人)
苏步青(数学)陈建功(数学)谢希德(物理)卢鹤绂(物理)周同庆(物理)
顾翼东(化学)邓景发(化学)谈家桢(生物)陈望道(社科)谭其骧(社科)
黄家驷(医学)陈中伟(医学)谷超豪(数学) 

      截至2014年,复旦大学毕业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人数排全国第二名(超过清华大学),两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总数在全国名列前茅。 

优秀教师

称号
部分优秀教师名单
文科杰出教授
陆谷孙,章培恒,裘锡圭
文科特聘资深教授
姜义华,刘放桐,童兵, 王水照 ,周振鹤,朱维铮
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
马红,魏庆义,冯建峰,谷迅,沈健,沈文辉,王城, 张颖
973首席科学家
丁建东, 董竞成 ,贺林,蒋新国,金力,金晓峰,金亚秋,马兰,汤其
王明贵,吴晓晖,杨雄里,杨玉良,杨芃原,于文强,朱剑虹, 朱依谆 ,资剑





特色专业

截至2014年,复旦大学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5个,博士点154个,硕士点229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4个。并设有2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1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9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上海市重点学科20个。

复旦大学国家重点学科

一级学科
哲学
理论经济学
中国语言文学
新闻传播学
数学
物理学
化学
生物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
基础医学
中西医结合
二级学科
产业经济学
金融学
政治学理论
国际关系
历史地理学
中国近现代史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内科学(心血管病)
内科学(肾病)
内科学(传染病)
儿科学
神经病学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外科学
眼科学
耳鼻咽喉科学
妇产科学
肿瘤学
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
药剂学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复旦大学一级学科博士点
哲学 理论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 法学 政治学
社会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中国语言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 新闻传播学 考古学
中国史 世界史 数学 物理学 化学
生物学 生态学 统计学 光学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环境科学与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软件工程
基础医学 临床医学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中西医结合 药学
护理学
口腔医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工商管理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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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科类
1 0501 中国语言文学类 本科
2 100201K 临床医学 本科
3 0101 哲学类 本科
4 0701 数学类 本科
5 0503 新闻传播学类 本科
6 030101K 法学 本科
7 0201 经济学类 本科
8 100201K 临床医学 本科
9 0701 数学类 本科
10 0503 新闻传播学类 本科
11 030101K 法学 本科
12 0201 经济学类 本科
13 0501 中国语言文学类 本科
14 100201K 临床医学 本科
15 0701 数学类 本科
16 0503 新闻传播学类 本科
17 030101K 法学 本科
18 0201 经济学类 本科
19 080902 软件工程 本科
20 0501 中国语言文学类 本科
21 100201K 临床医学 本科
22 0601 历史学类 本科
23 0101 哲学类 本科
24 0701 数学类 本科
25 082201 核工程与核技术 本科
26 030101K 法学 本科
27 0201 经济学类 本科
28 0501 中国语言文学类 本科
29 100201K 临床医学 本科
30 0601 历史学类 本科
31 0101 哲学类 本科
32 0701 数学类 本科
33 0503 新闻传播学类 本科
34 030101K 法学 本科
35 0201 经济学类 本科
36 0501 中国语言文学类 本科
37 100201K 临床医学 本科
38 0601 历史学类 本科
39 0101 哲学类 本科
40 0701 数学类 本科
41 0503 新闻传播学类 本科
42 030101K 法学 本科
43 0201 经济学类 本科

复旦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复旦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首批建设“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的高校之一。复旦大学是中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高等院校,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是中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高等医学院校。2017年复旦大学本专科招生继续采用复旦大学(国标代码10246)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国标代码19246)两个招生代码,并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本专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统一为“复旦大学”。

一、招生总则

(一)复旦大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指导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等文件要求,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切实做好2017年招生考试工作。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复旦大学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复旦大学的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最适合复旦大学人才培养的优秀学生。

二、机构设置

(一)复旦大学校长办公会是学校招生制度、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

(二)复旦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招生过程中的计划落实与调整、选拔测试方案制定、录取标准确定与结果审核等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三)复旦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各种招生方案及其实施办法等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

(四)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复旦大学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承担与招生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学校各类本专科生的招生宣传、咨询、选拔与录取任务。

(五)复旦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对招生管理部门和招生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三、招生计划

我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地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和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17年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等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复旦大学(国标代码10246)录取的新生(除特别说明限制转专业外),可在进校后第一年或者第二年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国标代码19246)录取的新生(除特别说明限制转专业外),进校后申请转专业的范围限于医学类专业。

四、录取规则和程序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的录取程序:

1. 省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加分政策见第九条)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 以专业级差分为1分、1分、1分、0分、0分和最终确定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3.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二)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省招办可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

(三)我校外语类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同时要求考生参加生源地省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并成绩合格。

(四)实施高考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五)在江苏省,报考复旦大学(国标代码10246)本科第一批次招生专业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AA+,报考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国标代码19246)本科第一批次招生专业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AA。高校专项“腾飞计划”、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报考提前批招生专业的江苏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BB。

五、提前批次录取政策

(一)复旦大学(国标代码10246)的核工程与核技术、保密管理、航空航天类、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俄语、朝鲜语、法语、德语、日语、西班牙语及试验班招生大类(部分省市),及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国标代码19246)的法医学、护理学(含助产士方向)、医学试验班(部分省市)等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且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鉴于专业培养的特殊性,提前批次录取至保密管理、俄语、朝鲜语、法医学、护理学(含助产士方向)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

(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我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承担“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学生。“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录取。

六、综合评价录取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文件精神,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在上海市、浙江省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7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和《复旦大学2017年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执行。

七、自主招生录取政策

(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高校自主招生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8号)等文件精神,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实施自主招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执行。

(二)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等文件精神,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实施主要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农村学生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7年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腾飞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八、其他招生项目录取政策

(一)我校继续招收保送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复旦大学2017年外语类保送生体验营招生简章》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我校继续招收澳门保送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7年澳门地区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

(三)我校继续招收台湾免试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7年台湾地区免试生招生简章》执行。

(四)我校继续招收香港免试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7年香港地区免试生招生简章》执行。

(五)我校继续通过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招收港澳台侨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我校继续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执行。

(七)我校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九、加分政策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考生加分后投档,并可与我校优惠录取政策叠加。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后投档,但所加分值不计入专业录取排序。

十、录取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收费标准和奖助学措施

(一)学费:按学分收取,按学年预收。各专业预收标准:

1. 大部分本科专业5000-6500元/学年•人,软件工程专业四年学费总计31000元/人;

2. 高职:7500元/学年•人。

(二)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条件收取,约1200元/学年•人。

(三)综合资助平台:我校提供奖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经济资助平台,同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并提出申请的学生能获得不同方式的资助,以助其完成学业。

十二、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方案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我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监察处电话:021-6564 2601,邮箱:jiancha@fudan.edu.cn。

十三、咨询及联系方式

复旦大学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编200433)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地址:上海市医学院路138号(邮编200032)

咨询热线:021-5566 6668

招生传真:021-5566 4345

学校主页:www.fudan.edu.cn

招生网站:www.ao.fudan.edu.cn

招生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十四、本章程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