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简称哈工大(HIT),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211工程”、“985工程”,入选“2011计划”、“珠峰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为“九校联盟”、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卓越大学联盟”、“中俄工科大学联盟”、“中国-西班牙大学联盟”主要成员,设有研究生院,拥有研究生自主划线资格,享有“工程师的摇篮”之美誉。
哈尔滨工业大学始建于1920年,当时校名为“哈尔滨中俄工业学校”,其创建与帝俄在中国建设中东铁路(抗日战争胜利后,改称“中长铁路”)有直接关系,建校的宗旨是为中东铁路培养工程技术人才,学校按俄国的教育模式办学;1938年1月1日起,学校改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并一直沿用至今;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哈尔滨工业大学由中长铁路局领导,属中苏两国政府共同管理;1950年6月,哈工大回到新中国怀抱并进入全面改造和扩建的新阶段;2000年,同根同源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建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哈尔滨工业大学。
据2016年9月哈工大官网信息显示,哈工大拥有校本部、威海校区和深圳校区(筹),形成了“一校三区”的办学格局,其中校本部校园面积347.49公顷,建筑面积203.86万平方米 ;专任教师总数为3695人,其中正高职1122人,占教师总数的30.4%,副高职1534人,占教师总数的41.5%,专任教师博士化率为75.7%;下辖20个学院,开办87个本科专业。
哈尔滨工业大学创建于1920年,坐落在素有“东方莫斯科”之称的北国名城哈尔滨市。隶属于国防科工委。经过87年的建设,现已发展成为一所理工为主,理、工、管、文、经、法相结合,在国际上享有一定声誉的开放式、研究型全国著名重点大学。
在各个历史时期,哈工大的发展始终受到国家的重点支持。20世纪50年代,哈工大是我国政府确定的学习苏联先进教育制度的两所院校之一。自1954年成为国家确定的首批6所重点大学之一以来,一直是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又被国家列为重点建设的15所大学之一,1996年成为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院校之一,1999年被确定为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9所大学之一。
2000年6月,哈尔滨工业大学与同根同源的哈尔滨建筑大学合并,组建成新的哈尔滨工业大学,两校合并使哈工大的综合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目前,学校设有航天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理学院、管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法学院、媒体技术与艺术系、土木工程学院、市政环境工程学院、建筑学院、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外国语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等21个院(系),以及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和深圳国际技术创新研究院。学校设有73个本科专业,147个硕士学位点,81个博士学位点,18个博士后流动站,18个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和18个国家重点学科,30个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哈工大是我国最早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高校之一。哈工大研究生院在1995年首次全国研究生院评估中,是受到表彰的十所研究生院之一,并于1999年荣获“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目前,哈工大硕士、博士研究生在校人数已达到1万余人。
学校位于哈尔滨市中心,占地434公顷,建筑面积19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和生活设施完善。具有现代化的图书馆、装备一流的教学大楼、可进行国际比赛的室内体育馆、国际标准的体育场、国内一流的学生食堂和设施齐全的学生活动中心等现代化设施,这些都为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供了优越条件。
学校具有一支锐意进取、业务精良和作风过硬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2948人,有教授809人,副教授1141人,其中工程院院士、科学院院士22人(含双院士2人),有“长江学者”20人,有博士生导师621人。他们中许多人是国内外知名的专家与学者,有几十人担任国家高科技领域的首席专家或专家组长。有的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和学科评议组成员,或担任国内各级学会领导职务。
哈工大拥有一支实力雄厚、基础扎实的科研队伍,科研工作硕果累累。在科研规模、水平和经费上均居全国重点高校前列。2004年科研经费总额8.57亿元,2005年科研经费总额10.7亿元,2006年科研经费总额11.13亿元,连续三年科研经费总额在全国高校中位于三甲之列。哈工大取得了一批国内领先、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在国家科委“863”高科技工作10周年总结评估中,哈工大综合评价居全国高校第二位。在200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哈工大有7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其中超精密光电仪器工程研究所创新团队经过长期刻苦攻关完成的“超精密特种形状测量技术与装置”获得代表我国发明创造最高水平的奖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胡锦涛总书记亲自向团队带头人谭久彬教授颁发了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证书。
现在哈工大有各类在校全日制学生4万余人。在建国前29年中,共培养学生3500多人,毕业生遍布亚、欧、美、大洋洲等世界各地。建国后50余年来,共为国家培养了10万余名学生。“规格严格、功夫到家”是学校的治学传统,培养出的毕业生以基础理论扎实、动手和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昔日哈工大的芬芳桃李,如今已成为祖国各条战线的中坚力量,在他们当中,有党和国家的领导人李长春、王兆国、宋健、叶选平、邹家华等;也有共和国将军李继耐、胡世祥、李元正等;在中国的高等院校中,有百余位大学校长和70多位两院院士在哈工大学习和工作过。也正由此,哈工大在社会上有着“学在哈工大”的美誉,多年来吸引着全国各地的优秀学子到这里深造,放飞着理想和希望。哈工大已成为国内外瞩目的培养高级专门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
哈工大已与美、英、法、德、日、俄等36个国家和地区的350所高等院校和企业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联合培养研究生、主办学术会议和进行科研合作。学校被选为国际宇航大学(ISU)在亚洲唯一的一所常设分校,表明学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步入了一个新阶段。
如今哈工大人也在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在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道路上不断抒写着新的壮丽诗篇。
哈工大与中国航天
自建校以来,哈尔滨工业大学适应国民经济和国防发展需要,主动承接国家高、精、尖大型科技项目,不断填补一个又一个空白。中国第一台模拟计算机、第一台智能下棋计算机、第一部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新体制雷达、第一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IC卡芯片、第一台弧焊机器人、第一个会踢足球的双足机器人……这许多个“第一”,见证着哈工大人创造的一项又一项奇迹。
而在中国航天领域,哈工大更是成绩斐然。从第一颗东方红卫星,到神舟号系列飞船,再到举世瞩目的“探月工程”,哈工大人在中国航天史册上书写着一页页辉煌的篇章。曾任载人航天工程总指挥、现任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的李继耐,“探月工程”总指挥栾恩杰、副总指挥胡世祥和马兴瑞,“探月工程”总设计师孙家栋,神舟五号飞船系统总指挥袁家军,神舟六号飞船系统总指挥尚志、总设计师张柏楠,长征二号F火箭系统总设计师刘竹生,载人航天飞行任务试验大队队长许达哲……都是哈工大的杰出校友。
在举世瞩目的“神舟”号系列飞船研制过程中,哈工大人攻破了多项技术难关:世界第三大地面真空容器KM6工程、返回舱焊接变形矫形技术、三轴仿真实验转台、数管容错计算机、故障诊断系统、航天员座椅支撑系统、海上应急浮囊系统、宇航服智能测试系统、太阳帆板分析和堵转研究等,为中国航天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哈工大因此受到总装备部的表彰,学校及其科研团队和个人分别荣获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协作贡献奖、突出贡献集体奖、突出贡献者奖,成为惟一一所同时荣获三项殊荣的高校。
在哈工大,还诞生了我国第一颗由高校牵头自主研制的有明确应用目标的微小卫星。2004年4月18日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发射成功的“试验卫星一号”,是我国第一颗新技术演示验证微小卫星,第一颗传输型立体测绘卫星,多项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探索了我国微小卫星技术发展的新途径和新模式。
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哈工大正在致力于成为中国科学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和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成为中国迈向现代化国家进程中的行业主力军之一,并将在国际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
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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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大类招生)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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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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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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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力学、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空间科学与技术、复合材料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方向)、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自动化、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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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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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信息对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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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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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飞行器制造工程、工业工程、工业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方向)、广告学(数字媒体技术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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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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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电子封装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系统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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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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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动力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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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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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电仪器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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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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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类(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本硕连读培养)、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本硕连读培养)、物理学类(包含应用物理学、核物理)(本硕连读培养)、化学类(包含应用化学、材料化学、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本硕连读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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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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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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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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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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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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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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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环境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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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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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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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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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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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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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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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生物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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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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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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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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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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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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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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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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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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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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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英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双学位培养)、英语、俄语(俄语-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双学位培养)、俄语、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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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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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类(包含生物技术、生物工程)(本硕连读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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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与交叉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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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类(包含应用化学、材料化学)(本硕博连读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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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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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澳联合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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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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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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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大类招生)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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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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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船舶与海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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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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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科学类(包含生物工程、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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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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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交通运输、交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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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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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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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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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软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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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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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电子封装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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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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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类(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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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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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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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学学院
|
英语、朝鲜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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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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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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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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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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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大类招生)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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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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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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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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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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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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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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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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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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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交通运输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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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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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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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科学与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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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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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人数
|
5748人
|
|
其中:专任教师
|
2970人
|
|
其中
|
正高级职务
|
930人
|
副高级职务
|
117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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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
|
34人
|
|
在岗博士生指导教师
|
1041人
|
当选机构 | 院士姓名 |
---|---|
中国科学院院士
|
刘永坦、宋健、王家骐、冯守华、童秉纲
|
中国工程院院士
|
刘永坦、宋健、王光远、谢礼立、黄文虎、李圭白、梁维燕、傅恒志、林尚扬、王仲奇、张杰、陈清泉、蔡鹤皋、梁骏吾、沈世钊、杜善义、曾广商、余梦伦、何镜堂、张乃通、王子才、秦裕琨、欧进萍、赵连城、陈予恕、方滨兴、王国栋、周玉、任南琪、栾恩杰、高文、吕跃广
|
已故院士 |
马祖光(中国工程院院士)、雷廷权(中国工程院院士)、马大猷(中国科学院院士)
|
序号 | 团队名称 | 负责人 | 授予时间 |
---|---|---|---|
1
|
机械基础系列课程教学团队
|
邓宗全
|
2007
|
2
|
力学课程教学团队
|
张少实 王焕定
|
2008
|
3
|
电气工程电工电子系列课程教学团队
|
蔡惟铮
|
2008
|
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核心课程教学团队
|
唐朔飞
|
2008
|
5
|
热能动力类技术基础课程教学团队
|
谈和平
|
2009
|
6
|
大学化学与应用化学专业系列课程教学团队
|
强亮生
|
2009
|
序号 | 批准年度 | 研 究 方 向 | 团队带头人 |
---|---|---|---|
1
|
2004
|
机器人机电一体化技术
|
刘宏
|
2
|
2004
|
城市水质保障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
任南琪
|
3
|
2005
|
鲁棒控制理论及其在航天控制中的应用
|
段广仁
|
4
|
2005
|
微小型航天器系统技术
|
曹喜滨
|
5
|
2006
|
先进复合材料与结构
|
赫晓东
|
6
|
2006
|
结构健康监测与控制
|
李惠
|
7
|
2008
|
超精密加工与测量技术
|
梁迎春
|
8
|
2009
|
红外热辐射特性及其传输机理
|
刘林华
|
9
|
2009
|
纳米级精密定位及微纳操作技术与装备
|
孙立宁
|
10
|
2010
|
海量数据计算理论与技术
|
樊文飞
|
11
|
2011
|
激光空间信息技术与应用
|
吕志伟
|
12
|
2012
|
流体压力成形理论与技术
|
苑世剑
|
类别 |
一级学科代码 |
一级学科名称 |
二级学科代码 |
二级学科名称 |
---|---|---|---|---|
国家一级重点学科
(9个,共覆盖了35个二级学科)
|
0801
|
力学
|
080101
|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
080102
|
固体力学
|
|||
080103
|
流体力学
|
|||
080104
|
工程力学
|
|||
0802
|
机械工程
|
080201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
080202
|
机械电子工程
|
|||
080203
|
机械设计及理论
|
|||
080204
|
车辆工程
|
|||
0804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080401
|
精密仪器及机械
|
|
080402
|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
|||
080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80501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
080502
|
材料学
|
|||
080503
|
材料加工工程
|
|||
0807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080701
|
工程热物理
|
|
080702
|
热能工程
|
|||
080703
|
动力机械及工程
|
|||
080704
|
流体机械及工程
|
|||
080705
|
制冷及低温工程
|
|||
080706
|
化工过程机械
|
|||
0811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081101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
081102
|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
|||
081103
|
系统工程
|
|||
081104
|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
|||
081105
|
导航、制导与控制
|
|||
08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1201
|
计算机系统结构
|
|
081202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
08120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
081204
|
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
|
|||
0814
|
土木工程
|
081401
|
岩土工程
|
|
081402
|
结构工程
|
|||
081403
|
市政工程
|
|||
081404
|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
081405
|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
081406
|
桥梁与隧道工程
|
|||
1201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
国家二级重点学科(6个)
|
0702
|
物理学
|
070207
|
光学
|
0808
|
电气工程
|
080801
|
电机与电器
|
|
0809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080901
|
物理电子学
|
|
081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081001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
0825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082501
|
飞行器设计
|
|
083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033002
|
环境工程
|
|
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
|
081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081002
|
信号与信息处理
|
083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080301
|
环境科学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力学
|
光学工程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电气工程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医疗设备设计理论与技术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基础数学
|
应用数学
|
凝聚态物理
|
光学
|
环境科学
|
微纳米科学与技术
|
重点学科类别 | 学科名称 |
---|---|
黑龙江省重点学科群(2个)
|
先进装备制造科学学科群
|
城乡建筑可持续发展学科群
|
|
黑龙江省重点学科(14个)
|
社会学
|
数学
|
|
物理学
|
|
光学工程
|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
建筑学
|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交通运输工程
|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
生物医学工程
|
|
工商管理
|
|
公共管理
|
|
山东省重点学科(11个)
(威海校区)
|
车辆工程
|
计算数学
|
|
材料加工工程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
材料学
|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
海洋科学
|
|
汽车与先进制造
|
|
信号与信息处理
|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哈尔滨工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简称为哈工大。英文译名为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HIT。学校法定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学校在哈尔滨设有西大直街校区、黄河路校区,同时在山东省威海市和广东省深圳市分别设有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筹)。
第三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若干所大学之一。
第四条 学校办学格局为“一校三区”,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含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筹))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0213,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9213,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所有毕业生均颁发相同的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实施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领导下,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选拔。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和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各工作组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就业处进行招生录取。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2017年学校计划招生7075人,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计划招生4400人,其中500人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筹)就读。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计划招生2675人。2017年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问题。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相关招生简章,开展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的招生工作。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
第十五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调档时,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六条 学校按投档分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按投档分为考生安排专业,采用分数优先原则,专业之间无级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在浙江省、上海市两个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照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相关规定录取。
第十八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按照江苏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计算机类、软件工程、经济管理试验班、英语、生物科学类、经济学、法学7个专业(类)公共外语课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筹)各专业(类)公共外语课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英才学院”模式,按照录取考生高考分数,选拔不超过200名优秀新生进入英才学院,实行动态进出、本硕(博)贯通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致力培养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人才。
第二十一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黑龙江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结果(网址:http://zsb.hit.edu.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哈尔滨工业大学将制定相应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校址
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邮政编码:150001
招生办咨询电话:0451-86414671、86414771
网址:http://zsb.hit.edu.cn
E-mail:hitzsb@hit.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2号)
邮政编码:264209
招生办咨询电话:0631-5689455
网址:http://www.hitwh.edu.cn
E-mail:zsb@hitwh.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深圳大学城哈工大校区)
邮政编码:518055
招生办咨询电话:0755-26035891
网址:http://www.hitsz.edu.cn
E-mail:ugadmissions@h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