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Tongji University),简称“同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由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历史悠久、享有盛誉的中国著名高等学府,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也是收生标准最严格的中国大学之一;是“2011计划”、“珠峰计划”、“卓越工程师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111计划”、中美“10+10”计划入选高校;是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合作联盟、国际设计艺术院校联盟、21世纪学术联盟、卓越大学联盟、中俄工科大学联盟、中欧工程教育平台、同济—伯克利工程联盟成员,为中管副部级院校。
同济大学的前身是1907年德国医生埃里希·宝隆在上海创办的德文医学堂;翌年改名同济德文医学堂;1912年与创办不久的同济德文工学堂合并,更名为同济德文医工学堂;1917年由华人接办,更名为私立同济医工专门学校;1923年正式定名同济大学;1927年成为国立同济大学,是中国最早的七所国立大学之一。
同济大学始终把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作为崇高使命和责任,造就了一大批杰出的政治家、科学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企业家、医学专家和工程技术专家,校友中当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有140余人。
截至2016年12月,同济大学设有38个学院(系)和二级办学机构,7家附属医院,5所附属中学;有全日制本科生17228人,硕士研究生13864人,博士研究生4717人,另有攻读学位外国留学生3566人;学校占地面积约3850亩;纸本图书400余万册。
同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她创建于1907年,早期为德国医生在上海创办的德文医学堂,取名"同济"意蕴合作共济。1912年增设工学堂,1923年被批准改名为大学,1927年正式定为国立同济大学。抗战期间曾内迁经浙、赣、滇入川,1946年回迁上海并发展为以拥有理、工、医、文、法五大学院著称海内外的综合性大学。1952年院系调整后,同济大学成为国内土木建筑领域最大、专业最全的工科大学。1978年经中央批准恢复对德交流,在中科院学部委员李国豪校长领导下实行“两个转变”,即由土木为主的理工科大学向理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转变,由国内普通高校向作为中外文化交流“窗口”之一的国际性大学转变,从而迅速恢复和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经、管、文、法各具特色的多科性大学。1995年实现由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1996年并入了原上海城市建设学院和上海建筑材料工业学院,被国务院领导赞为高校体制改革中的"同济模式"。2000年4月又与上海铁道大学合并,组建成新的同济大学。目前是一所拥有理、工、医、文、法、哲、经济、管理、教育9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作为研究型大学,学校是首批被国务院批准成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作为全国重点大学,学校被列入国家财政立项资助的"211工程"和国家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与地方重点共建的高水平大学行列。
同济大学现有建筑与城市规划、土木工程、经济与管理、电子与信息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外国语、人文、法政、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医学、理学、交通运输、汽车、海洋与地球科学、生命科学与技术、航空航天与力学、传播与艺术、女子学院及软件学院等学院,还建有继续教育、高等技术、职业技术教育、国际文化交流、网络教育、汽车营销及电影学院等,学校还设有经中德政府批准合作培养硕士研究生的中德学院、与法国巴黎高科大学集团合作举办的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等。目前学校共有82个本科专业、218个硕士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博士授权点94个,16个博士后流动站,全日制学生近4万人,教学科研人员4200多人,其中有中科院院士6人,工程院院士7人,教授等正高级职称者830多人,副教授等副高级职称者1470多人。作为国家重要的科研中心之一,学校有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26个。学校还设有6个附属医院和3个附属学校。
同济大学在长期办学中形成了以“严谨、求实、团结、创新”为校训和“同舟共济、自强不息”的同济精神,逐步形成自身的五大办学优势:历史悠久、学风严谨、师资实力雄厚的传统优势;建筑、土木、海洋、环境、车辆、交通等水平居先的学科优势;博采众长,对德(欧)交往"窗口"的国际交流优势;立足上海、紧密结合国际化大都市发展的地域优势;直属中央、服务于全国经济建设主战场的建制优势。
近年来同济大学正在探索并逐步形成有自己特色的现代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以本科教育为立校之本,以研究生教育为强校之路。确立“知识、能力、人格”三位一体的全面素质教育和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坚持“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往”四大办学功能协调发展,努力强化服务社会的功能,实现大学功能中心化。以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地区经济重点需求为指针,促进传统学科高新化、新兴学科强势化、学科交叉集约化。与产业链紧密结合,形成优势学科和相对弱势学科互融共进的学科链和学科群,构建综合性大学的学科体系。在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贡献的过程中,争取更多的“单项冠军”,提升学校的学术地位和社会声誉。
同济大学校园占地面积4000多亩,分四个校区,四平路校区位于上海市四平路,沪西校区位于上海市真南路,沪北校区位于上海市共和新路,嘉定校区位于安亭上海国际汽车城内。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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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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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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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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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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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文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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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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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医学院 |
基础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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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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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院 | 临床医学一系 | |
临床医学二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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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三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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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四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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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五系 | |
同济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生物信息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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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药与技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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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与细胞生物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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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理学部 | 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 | 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 |
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数学系 | |
化学系 | ||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建设管理与房地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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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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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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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金融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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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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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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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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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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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与行政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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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政治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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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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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与公共事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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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建筑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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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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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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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设计与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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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
建筑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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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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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建筑与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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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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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工程与防灾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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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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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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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制造技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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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与理论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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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电子工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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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空调及燃气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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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能工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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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与热工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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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工程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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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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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汽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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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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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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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科学与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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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通信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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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学与技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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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术与计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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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MS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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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D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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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软件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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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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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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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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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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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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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基材料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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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非金属材料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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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材料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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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基材料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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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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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材料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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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化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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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道路与机场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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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管理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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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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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信息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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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与铁道工程系 | ||
同济大学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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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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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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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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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德预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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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德国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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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英语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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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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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中德学院 | ||
同济大学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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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车车辆研究所 | 制动技术研究所 |
轮轨关系研究所 | 电力牵引控制研究所 | |
动车技术与装备研究所 |
截至2013年12月,学校拥有专任教师2786人,其中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855人,中国科学院院士7人,中国工程院院士7人,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2人,美国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瑞典皇家工程科学院外籍院士1人。中组部“千人计划”学者(含青年千人计划)55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30人,“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含国家重大基础研究计划)2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4人,国家级教学名师5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3个,教育部创新团队7个,国家级教学团队6个。
类别 | 院士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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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院士(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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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品先、孙钧、姚熹、郑时龄、裴钢、周兴铭、葛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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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院院士(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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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海帆、李同保、郭重庆、戴复东、范立础、沈祖炎、卢耀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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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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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钢、汪品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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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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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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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皇家工程科学院外籍院士(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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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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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建筑师协会荣誉院士(4人) | 罗小未,郑时龄,吴志强,常青 |
法国建筑科学院院士(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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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时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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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工程院院士(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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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慕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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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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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人计划 | 杨志刚 | 李荣兴 | 戴晓虎 | 周孟初 | 林峰 |
吴俊 | 张红军 | 黄文锐 | 弥永利 | 朱建文 | |
张永和 | 房健民 | 翁志萍 | 孙毅 | 李保文 | |
张伟贤 | 郑加麟 | 章桐 | 项晓东 | 董平 | |
崔玉军 | 张传伦 | 刘小乐 | 赵生捷 | 时东陆 | |
文学军 | 居金良 | Herbert.Mang | 庄司俊明 | 李菁 | |
长江学者 |
孙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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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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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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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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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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翦知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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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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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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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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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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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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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义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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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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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仲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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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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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占山 |
童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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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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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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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公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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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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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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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Span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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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Ohl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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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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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绍荣 | 孙周兴 | 林欣 | 韩杰 | 黄宏伟 | |
杰出青年 |
陈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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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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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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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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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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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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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茂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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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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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明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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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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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守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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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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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九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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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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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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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育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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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宝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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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光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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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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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建庄 | |
田阳 | 童小华 | 高绍荣 | 顾明 | 裴钢 | |
翦知湣 | 吕西林 | 陈义汉 | 孙立军 | 王占山 | |
孙方霖 | 李杰 | 潘卫庆 | 陈银广 | ||
青年千人 | 王启刚 | 沈士蕙 | 董华 | 顾荣鑫 | 钟锦强 |
孙衍刚 | 毛志勇 | 黄佳 | 裴艳中 | 李伟 | |
黄晓东 | 陈建军 | 田志新 | 叶昕 | 肖飞鹏 | |
徐晓翔 | 郑思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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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重点学科 | ||||
一级 学科代码 |
一级 学科名称 |
二级 学科代码 |
二级学科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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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3个 | 0813 | 建筑学(含4个二级) | 081301 | 建筑历史与理论 |
081302 |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 |||
081303 | 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 |||
081304 | 建筑技术科学 | |||
0814 | 土木工程(含6个二级) | 081401 | 岩土工程 | |
081402 | 结构工程 | |||
081403 | 市政工程 | |||
081404 | 供热、供燃料、通风及空调工程 | |||
081405 | 防灾减灾工程与防护工程 | |||
081406 | 桥梁与隧道工程 | |||
0823 | 交通运输工程(含4个二级) | 082301 | 道路与铁道工程 | |
082302 | 交通信息工程与控制 | |||
082303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
082304 |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 |||
二级学科 国家重点学科7个 | 070704 | 海洋地质 | ||
080104 | 工程力学 | |||
080203 | 机械设计及理论 | |||
080502 | 材料学 | |||
081101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
081601 |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 |||
083002 | 环境工程 | |||
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培育)3个 | 070101 | 基础数学 | ||
070205 | 凝聚态物理 | |||
080204 | 车辆工程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同济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同济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地处上海市,本科教学主要在四平路校区(四平路1239号)和嘉定校区(曹安公路4800号)开展。
第三条 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同济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知识、能力、人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同济大学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最高领导机构,下设招生领导小组、招生监督小组和招生办公室,招生委员会闭会期间,招生领导小组行使招生委员会职权。
第七条 招生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各省招生工作组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战略及规划,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对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出战略决策和安排,审议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监督招生工作。
第八条 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纪委、监察处的校党委副书记担任,其他成员包括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教务处、纪委、监察处和招生办公室等部门领导。负责招生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审核、监督等工作,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对具体招生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法进行集体决策。
第九条 招生监督小组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成员包括纪委、监察处、学生处等部门领导。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纪律监督和监察工作。
第十条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十一条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在招生办公室领导下开展招生宣传及咨询等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同济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同济大学面向全国招生,为促进区域、城乡间考生入学机会公平,我校统筹考虑各地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及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在上年度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同济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学校未做分省编制的其他类计划用于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招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注: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B(含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招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专业录取时,对投档成绩中含省级招办认定符合教育部政策的加分,我校最多认可20分(其中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等加分最多认可10分);不认可体育特长和艺术特长加分。经同济大学认定且阳光平台公示合格的各类招生候选人,其录取标准以相应类别候选人认定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我校专业录取规则:将考生投档成绩按第十八条规定进行调整,依据调整后的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依次按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依次为2、0、0、0、0分。
成绩相同的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成绩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的考生,依据以下规则录取:
1.成绩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的考生,投档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成绩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且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注:上海市成绩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且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相应的科类或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按照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录取规则执行。
第二十一条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依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在征集志愿仍不足的情况下,则将剩余计划调剂至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 录取过程中,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往届生、应届生及男生、女生限制。
第二十三条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以及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港澳台侨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以及我校制订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我校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并作为我校高考录取工作的依据。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采用按学分收取学费的收费政策:普通本科专业每年预收5000元,其中建筑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每年预收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年预收10000元;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每年预收6500元,三、四年级每年预收16000元;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年预收15000元。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标准不同,一般为每学年600-1200元。
第二十七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同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同济大学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四平路校区,邮编200092)
招生咨询电话:021-65982643,传真电话:021-65981513,电子邮箱:tjzsb@tongji.edu.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tongji.edu.cn
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1-65980710,电子邮箱:jcc@tongj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