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Xi'an Jiaotong University)简称“西安交大”,位于古都西安,是国家“七五”、“八五”首批重点建设高校,是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七所大学之一,“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九所高校之一,被国家确定为以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为目标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中国九校联盟(C9)、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111计划”成员,“珠峰计划”首批11所名校之一,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国家2011计划“高端制造装备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中俄交通大学联盟”成员高校。
西安交通大学为中国最早兴办的高等学府之一,肇始于1896年创建于上海的南洋公学,1921年改称交通大学(Chiao Tung University),1956年国务院决定交通大学内迁西安,1959年定名西安交通大学。
截至2017年4月,学校设有兴庆、雁塔和曲江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98.94万平方米,各类建筑总面积203.85万平方米;有26个学院(部)、9个本科生书院。有85个本科专业,28个一级学科、15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45个一级学科、24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2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2011协同创新中心,3个国家工程实验室, 5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全日制在校生33604人,其中研究生16505人。
西安交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为我国最早兴办的高等学府之一。其前身是1896年创建于上海的南洋公学,1921年改称交通大学,1956年国务院决定交通大学内迁西安,1959年定名为西安交通大学,并被列为全国重点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是“七五 ”、“八五”首批重点建设项目学校,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和 “985”工程建设,被国家确定为以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为目标的学校。2000年4月,国务院决定,将原西安医科大学、原陕西财经学院并入原西安交通大学组建新的西安交通大学。
今日的西安交通大学是一所具有理工特色,涵盖理、工、医、经济、管理、文、法、哲、教育和艺术等10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设有24个学院(部)、8个本科生书院和12所附属教学医院。现有教职工5569人,专任教师2753人,教授、副教授1700余人。学校教师队伍中有两院院士24名,其中13名为双聘院士。国家教学名师6名,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50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4名,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及中青年专家16名,国家 “百千万人才工程”及“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3人,“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19人,“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共4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234名,对国家做出突出贡献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535名。
西安交通大学现有全日制在校生 29863 人,其中研究生 14199 人。全校有本科专业82个,拥有27个一级学科、154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5个一级学科、24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有8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8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3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7个省(部)级一级重点学科,154个省(部)级二级重点学科。22个博士后流动站,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58个省部级重点科研机构。
西安交通大学建校110余年来,形成了兴学强国、艰苦创业、崇德尚实、严谨治学的优良传统和爱国爱校、饮水思源的品格,坚持“起点高、基础厚、要求严、重实践”的办学特色,不断开拓创新,精勤育人。蔡锷、黄炎培、邵力子、李叔同、凌鸿勋、邹韬奋、陆定一、侯绍裘、钱学森、王安、田炳耕、江泽民等,为历届学子中的杰出代表。茅以升、吴有训、朱物华、张光斗、张维、吴文俊等200余位校友成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迁校50余年来,西安交通大学为国家输送了大批的各类专门人才,毕业生在社会各界享有良好的声誉。
近年来,学校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实现了办学模式的全方位改革。学校积极推进基于通识教育、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的“2+4+X”研究型大学人才培养新模式,实现从知识传授型向探索研究型教育的转变。2006年始,西安交大在国内高校率先实行“书院制”,全体本科生进入书院。书院和学院的“双院制”培养模式为学子插上了腾飞的翅膀。2007年,学校创办“钱学森实验班”,因材施教,培养拔尖人才;创办医学“宗濂实验班”,探索符合医学教育规律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兴建了旨在发展学生科技兴趣爱好、鼓励发明创造的“工程坊”,鼓励学生“小发明、大创造”。2010年,学校首届“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实验班”开课。作为目前国内仅有的两所开办“少年班”教育的高校之一,西安交大以其独特的教育理念,宽松的学习氛围,强大的师资配置,良好的教学效果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好评。迄今为止,学校取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60项,现已建成34门国家精品课程,拥有8个国家级教学基地,9个国家级教学团队。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26篇,并有40篇获提名奖。
西安交通大学科技工作以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瞄准国际前沿、突出自主创新、加速成果转化为发展战略,不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科技竞争力。2000年至今,本校教授作为首席科学家主持的“973计划”项目13项,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489项,基础研究项目数和经费在全国高校位居前列。2000年以来,学校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科学技术奖31项。依托学科与人才培养优势,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与政府、大中型企业建立研发中心,注重解决行业关键性技术问题,充分发挥科技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学校精心营造“思想活跃、学习活跃、生活活跃”的大学文化氛围。拥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和203个文化社团。科技、文艺、体育等活动丰富多彩。“九州名家”、“纵论四海”、“思源大讲堂”、“学而论坛”成为学生开拓视野的经典品牌。近年来,交大学子在亚太机器人大赛、国际大专辩论赛、国际辩论邀请赛、国际英语演讲大赛、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亚洲区选拔赛、国际数学建模大赛、世界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挑战杯”课外科技大赛、“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智能车竞赛全国总决赛、“爱迪生杯”技术创新竞赛、全国航空航天模型(科研类)锦标赛、中国励志计划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中摘取桂冠。
西安交通大学国际交往广泛,自2000年以来,邀请了14位诺贝尔奖、1位菲尔茨奖获得者及2000余位国外教授来访讲学,合作研究、学术交流的世界各国学者、企业高层、政府要员达17000余人;先后派出赴国外访问、进修、研究及攻读学位的教师和学生8000余人次,参加国际会议2000余人。与美、日、英、法、德、意、新、韩等42个国家和地区的145所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目前有来自70余个国家的990名外国留学生就读于西安交大。
西安交通大学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现有兴庆、雁塔和曲江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90.72万平方米,各类建筑总面积203.70万平方米。坐落在兴庆校区的图书馆是1995年5月4日经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用钱学森学长之名进行命名,江泽民主席为之题写了馆名的“钱学森图书馆”,总建筑面积近4万平方米,阅览座位3518席。图书馆累计藏书492.12万册(件),报刊10053种,现刊4089种。引进国内外电子资源252种;中外文全文电子期刊近28639种,电子图书107万册。15种百年以上历史的世界著名期刊。图书馆自动化集成系统与校园网、CERNET 和 Internet 连接,校内外用户均可通过远程终端或互联网访问。学校有具备国际先进大学水平的校园计算机网。学校建有条件良好的现代化学生公寓及学生综合餐厅,有总面积达1万多平方米的“思源学生活动中心”,有设施先进的体育运动场。学校奖助体系完备,本科生年度奖学金达1200余万元,年发放助学贷款1440余万元。学校设立的用于研究生培养的创新基金,每年额度5000万元左右。学校还建有现代化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09年6月5日温家宝总理亲临学校,与交大师生亲切交谈,温总理“百年交大永远年青,永远富有生机!”的寄语牢记于师生心中。江泽民学长先后四次拨冗专程回母校看望师生,并称赞母校“校园苍松翠柏,环境优美,是学习的好地方,应该出科学,出智慧,出新的科学家。”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西安交通大学不断适应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逐步搭建起适应国际潮流的高等人才培养基本构架,建立起现代化的科学决策体系、执行体系和监督体系,使学校的管理模式和国际接轨,奠定了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的坚实基础。
校训:精勤求学、敦笃励志、果毅力行、忠恕任事。
使命:致力于培养崇尚科学、求实创新、勤奋踏实、富有社会责任感和高尚品质的杰出人才,保存、创造和传播知识,为中国乃至世界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做出重要贡献。
愿景: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保持领先,创造卓越成就,到本世纪中叶,把西安交通大学建设成为大师名流荟萃、莘莘学子神往、栋梁之材辈出的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
序号
|
学院名称
|
序号
|
学院名称
|
序号
|
学院名称
|
---|---|---|---|---|---|
01
|
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
02
|
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
03
|
西安交通大学理学院
|
04
|
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05
|
西安交通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06
|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
07
|
西安交通大学航天航空学院
|
08
|
西安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9
|
西安交通大学软件学院
|
10
|
西安交通大学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
11
|
西安交通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12
|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
|
13
|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
14
|
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
|
15
|
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
|
16
|
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17
|
西安交通大学金禾经济研究中心
|
18
|
西安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
|
19
|
西安交通大学前沿科学技术研究院
|
20
|
西安交通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
21
|
西安交通大学戏曲学院
|
22 | 西安交通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 23 | 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24 | 西安交通大学可持续发展学院 |
25 | 西安交通大学体育中心 | 26 | 西安交通大学信息与通信技术研究院 | 27 |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
28 | 西安交通大学研苏州研究院 | 29 | 西安交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 30 | 西安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
31 | 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
32
|
西安交通大学馥莉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彭康书院
|
文治书院
|
宗濂书院
|
启德书院
|
仲英书院
|
励志书院
|
崇实书院
|
南洋书院
|
中国科学院院士
|
||||
陈学俊
|
安芷生
|
侯洵
|
姚熹
|
王立鼎
|
王占国
|
李济生
|
陶文铨
|
王锡凡
|
周卫健
|
徐宗本
|
李应红 | |||
中国工程院院士
|
||||
谢友柏
|
林宗虎
|
李鹤林
|
柳百成
|
邱爱慈
|
郑南宁
|
周丰峻
|
张心湜
|
雷清泉
|
孙九林
|
汪应洛
|
卢秉恒
|
蒋庄德
|
||
已故院士
|
||||
周惠久
|
屈梁生
|
刘兴洲
|
||
长江学者
|
姓名 |
工作单位
|
专业方向
|
入选年度 |
特聘教授 | |||
苏光辉 |
能动学院
|
核科学与技术
|
2012 |
王秋旺 |
能动学院
|
工程热物理
|
2012 |
汪 宏 |
电信学院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2011 |
赵万华 |
机械学院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2011 |
严俊杰 |
能动学院
|
热能工程
|
2011 |
成永红 |
电气学院
|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
2009 |
梅雪松 |
机械学院
|
机械工程
|
2009 |
郑庆华 |
电信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2008 |
单智伟 |
材料学院
|
材料学
|
2008 |
赵玉龙 |
机械学院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2008 |
荣命哲 |
电气学院
|
电器与电机
|
2007 |
邢子文 |
能动学院
|
制冷及低温工程
|
2007 |
李涤尘 |
机械学院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2006 |
何雅玲 |
能动学院
|
工程热物理
|
2006 |
李树茁 |
公管学院
|
人口学
|
2006 |
徐寅峰 |
管理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2006 |
李 垣 |
管理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2005 |
吴 锴 |
电气学院
|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
2005 |
王铁军 |
航天学院
|
固体力学
|
2004 |
任 巍 |
电信学院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2004 |
黄佐华 |
能动学院
|
动力机械及工程
|
2004 |
王立河 |
理学院
|
数学
|
2002 |
宋永华 |
电气学院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2001 |
管晓宏 |
电信学院
|
系统工程
|
2000 |
孙 军 |
材料学院
|
材料学
|
2000 |
郭烈锦 |
能动学院
|
热能工程
|
1999 |
讲座教授 | |||
James Crawford |
法学院
|
国际法学
|
2012 |
K.J.Badcock |
航天学院
|
飞行器设计
|
2012 |
Nick Quirke |
电气学院
|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
2012 |
韩渭敏 |
数学学院
|
计算数学
|
2012 |
陈光辉 |
电气学院
|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
2011 |
曹国宏 |
电信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011 |
袁 域 |
数学学院
|
应用数学
|
2011 |
李 巨 |
材料学院
|
材料学
|
2009 |
赵天寿 |
能动学院
|
热能工程
|
2009 |
陈 曦 |
航天学院
|
固体力学
|
2009 |
李宝安 |
理学院
|
理论物理
|
2009 |
高立新 |
电信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009 |
叶作光 |
电信学院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2008 |
单文华 |
法学院
|
国际经济法
|
2008 |
李 亦 |
理学院
|
数学
|
2008 |
张玉文 |
能动学院
|
工程热物理
|
2008 |
靳忠民 |
机械学院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2007 |
刘洪潭 |
能动学院
|
热能工程
|
2006 |
李晓榕 |
电信学院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2005 |
王国祥 |
能动学院
|
工程热物理
|
2005 |
陈掌星 |
理学院
|
计算数学
|
2005 |
吴建宏 |
理学院
|
数学
|
2004 |
锁志刚 |
航天学院
|
力学
|
2002 |
任晓兵 |
材料学院
|
材料学
|
2002 |
|
团队名称 | 带头人 | 审批时间 |
---|---|---|
热工基础课程教学团队 | 何雅玲 | 2007 |
计算机基础教学团队 | 冯博琴 | 2007 |
电力电子与新能源技术研究中心教学团队 | 王兆安 | 2008 |
大学数学系列课程教学团队 | 马知恩 | 2008 |
电工基础课程教学团队 | 罗先觉 | 2009 |
生理学教学团队 | 闫剑群 | 2009 |
计算机网络与体系结构教学团队 | 郑庆华 | 2010 |
工业工程专业教学团队 | 孙林岩 | 2010 |
药理学教学团队 | 臧伟进 | 2010 |
姓名 | 工作单位 | 专业方向 | 入选年度 |
---|---|---|---|
罗先觉
|
电气学院
|
电路与系统、电力系统
|
2011
|
王兆安
|
电气学院
|
电力电子变流技术
|
2006
|
何雅玲
|
能动学院
|
电子元器件的冷却技术
|
2006
|
陶文铨
|
能动学院
|
传热强化及数值模拟
|
2003
|
马知恩
|
理学院 | —————————— |
2003 |
冯博琴
|
电信学院 | —————————— | 2003 |
一级国家重点学科 |
二级国家重点学科 |
---|---|
机械工程
|
产业经济学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计算数学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生理学
|
电气工程
|
固体力学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生物医学工程
|
核能科学与工程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法医学
|
工商管理 |
外科学(泌尿外)
|
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西安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七所大学之一,也是“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九所高校之一,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部标代码为10698,英文名称为Xi’an Jiaotong University。
第三条 学校位于陕西省省会西安市,分为兴庆校区(东校区,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雁塔校区(西校区,西安市朱雀大街205号)和曲江校区(西安市雁翔路99号)。
第四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分类、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西安交通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学校各类单独招生考试办法及选拔原则等;决定学校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或涉及学校利益的特殊招生政策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副校长、招生办主任等组成。
第六条 西安交通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其职能为:听取招生工作汇报,发挥招生监督作用,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招生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招生办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
第七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八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组,招生组负责所在地区招生宣传和高考咨询;招生组组长由招生办公室聘任。
第九条 西安交通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纪委举报电话:029-82664464 纪委举报信箱:jwb@xjtu.edu.cn)。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第十条 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优化生源结构,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综合考虑各省生源数量、质量等因素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在各地区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或考试院编印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一条 西安交通大学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二条 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继续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定向生,主要包括:定向国家边远地区、艰苦行业的重点企业就业本科生,报考条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大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建立一套具有“基础厚、重实践、个性化、灵活性、国际化”特征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研究型人才培养新模式。具体招生专业大类名称和分流专业方向详见我校公布的《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西安交通大学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西安交通大学按照理工类(含医学类、经管类专业)、文史类、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班、定向生、少年班、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类型分类录取。
第十六条 西安交通大学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西安交通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原则,即“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高考分数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省,提档比例为100%;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第十七条 对于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中列出的照顾和优惠对象,西安交通大学原则上按照各省级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但要求考生的实际高考分数不能低于当地一本线(不包括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现役军人子女或因公牺牲的烈士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章程所提及的一本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的控制分数线为准;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确定各省文化课控制线并于录取前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第十八条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和上海,考生专业录取排序按该省投档顺序规定执行;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该地区提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考生投档成绩和所填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当地专业计划人数确定专业,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当考生投档高考总分相同时,按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投档成绩和实际成绩均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确定专业。艺术类考生的单科成绩合格条件按相关招生简章的要求执行。
西安交通大学在录取时,只承认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对西安交通大学认定的特殊类型合格考生,其专业录取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协议为准。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会计学、软件工程,优先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于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医学试验班(侯宗濂班)、理科试验班(数学、物理、计算机、化学生物)专业,则只录取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在提档范围内,当理工类各专业已录满而医学类专业未录满时,填报医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优先录取到该专业,不足部分在愿意调剂的考生中按照考生分数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2017年江苏省高考录取方案,凡该省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应达到以下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理工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要求达到A以上(自主选拔考生等级达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以上;文史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历史,且等级要求达到A以上(自主选拔考生等级达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以上;其它类考生均按江苏省规定的基本等级要求执行。在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合格、投档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江苏省提档分数线的前提下,以数学、语文、外语三门原始成绩加附加分的总分(满分为480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的分数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对于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根据2017年浙江省高考录取方案,凡该省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该省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2017年实际招生专业以浙江省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公布为准。
第二十一条 根据2017年上海市高考录取方案,凡该市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该省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同一选考科目组内,按考生投档成绩和所填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当地专业计划人数确定专业,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
第二十二条 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西安交通大学考生的原则。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第一志愿须填报西安交通大学,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专业范围内,且专业服从调剂,若高考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规定,体检合格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政策优惠,相应优惠政策学校公布的有关招生办法及合格(或拟录取)学生公示信息为准。对于要求提前填报自主招生录取高校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录取协议且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专业范围内。按教育部规定,我校为已获得资格的自主招生考生预留了专门的招生计划,不占用普通考生计划。
第二十四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高校专项报考资格的考生,高考第一志愿须填报西安交通大学,若高考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简章》规定,体检合格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政策优惠,并根据分省计划数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对于通过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专业测试,并与学校签订《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协议书》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签约考生在高考录取时给予政策优惠。具体考生的相应优惠政策以学校公布的的有关招生办法及合格(或拟录取)学生公示信息《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和签约考生名单为准。
第二十六条 对于通过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并与学校签订《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协议书》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签约考生在高考录取时给予政策优惠,相应优惠政策以学校公布的有关招生办法及合格(或拟录取)学生公示信息为准。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高水平运动队优惠条件所涉及的二本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的控制分数线为准;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确定各省文化课控制线并于录取前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第二十七条 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统考合格、并通过西安交通大学美术学类专业考试,取得《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美术学类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美术学类专业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在高考录取时,根据计划数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校考成绩+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计划数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于通过西安交通大学书法学专业考试,取得《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书法学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在高考录取时,根据计划数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拟录取的书法专业考生,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有书法专业统测统考,考生还须参加省统测统考并合格。
美术学类和书法学专业录取时均不分文理,对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相关规定或招生计划编制系统有限制的山东、湖南、辽宁、陕西省,则按文理科分别排队,择优录取。
第二十八条 西安交通大学作为承担“国家专项计划”的高校,将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贫困地区考生,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独志愿、单独批次、单独划线,原则上在当地一本批次最低控制线以上录取。
第二十九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的定向就业本科生,一经录取,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若在当地提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在提档线下20分以内、一本线以上择优录取。若仍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第三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限定为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重点招收边远农村、高寒地区、山区、牧区的考生,并适量招收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预科生预科期间不录取专业,专业将在预科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成绩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
第三十一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生源限定在西藏、新疆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三十二条 为了使志愿学医的考生明确学习志向,西安交通大学在陕西省实行医学类专业与其他类专业分学校代码招生;护理学、法医学、医学试验班(预防)专业在江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提前批次招生,在河南省和山东省实行一批单列计划招生。
对于高考成绩高于我校理工类一本批次提档线但录取到医学类专业的陕西考生,在第一年内不得跨医学类学科申请调整专业;对于高考成绩低于我校理工类一本批次提档线录取到医学类专业的陕西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跨医学类学科调整专业。
提前批次和一批单列计划录取的护理学、法医学和医学试验班(预防)专业学生不得跨医学类学科调整专业。
第三十三条 西安交通大学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又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予以正常录取;我校将对录取的所有新生进行体检,凡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详见我校《2017年招生专业体检标准》,请相关考生慎重填报。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其他
第三十四条 我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遇陕西省物价部门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
第三十五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贷款以及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同时,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专门设有“春雨助学金”。
第三十六条 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学校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由学校统一颁发西安交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位。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西安交通大学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招收保送生、少年班大学生、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高水平运动队特长生,开展自主选拔招生等工作,具体招生办法参见各项目招生简章。
第三十八条 西安交通大学美术学类和书法学专业根据本章程及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中所涉及的加分和降分优惠录取政策,均针对高考满分为7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满分不等于7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将按比例折算。
第四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日、俄等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9-82668320
招生网址:http://zs.xjtu.edu.cn
电子信箱:xjtuzs@mail.x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