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Sichuan University)简称“川大”,由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是历史悠久、享有盛誉的高等学府,位列“211工程”、“985工程”,入选“2011计划”、“珠峰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设有研究生院,拥有研究生自主划线资格,是一所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
学校由原四川大学、原成都科学技术大学、原华西医科大学三所全国重点大学经过两次合并而成。原四川大学起始于1896年四川总督鹿传霖奉光绪特旨创办的四川中西学堂,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近代高等学校;原成都科学技术大学是新中国院系调整时组建的第一批多科型工科院校;原华西医科大学源于1910年由西方基督教会组织在成都创办的华西协合大学,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西式大学和中国最早培养研究生的大学之一。1994年,原四川大学和原成都科技大学合并为四川联合大学,1998年更名为四川大学。2000年,四川大学与原华西医科大学合并,组建了新的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承文翁之教,聚群贤英才。百余年来,学校先后汇聚了历史学家顾颉刚、文学家李劼人、美学家朱光潜、物理学家吴大猷、植物学家方文培、卫生学家陈志潜、数学家柯召等大师。历史上,吴玉章、张澜曾执掌校务,共和国开国元勋朱德、共和国主席杨尚昆、文坛巨匠郭沫若、作家巴金、一代英烈江竹筠(江姐)等曾在川大求学。两院院士中,有50余位是川大校友;2001年评选的近代50位“四川文化名人”中,有36人是川大校友。
岷峨挺秀,锦水含章。巍巍学府,德渥群芳。
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布局在中国西部、“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学校现任党委书记杨泉明教授、校长谢和平院士。
四川大学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天府之国”的成都,有望江、华西和江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7050亩,校舍建筑面积254万平方米。校园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四川大学由原四川大学、原成都科技大学、原华西医科大学三所全国重点大学经过两次合并而成。原四川大学起始于1896年四川总督鹿传霖奉光绪特旨创办的四川中西学堂,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近代高等学校;原成都科技大学是新中国院系调整时组建的第一批多科型工科院校;原华西医科大学源于1910年由西方基督教会组织在成都创办的华西协合大学,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西式大学和国内最早培养研究生的大学之一。1994年,原四川大学和原成都科技大学合并为四川联合大学,1998年更名为四川大学,江泽民、李鹏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就两校合并为学校题词并寄予深切厚望。2000年,四川大学与原华西医科大学合并,组建了新的四川大学。李岚清同志在考察新四川大学时说:“四川大学是我们改革最早的大学,对我国高校的改革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可以说是高校体制改革的先锋。”在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期间,吴邦国、温家宝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到四川大学视察慰问。
四川大学承文翁之教,聚群贤英才。百余年来,学校先后汇聚了历史学家顾颉刚、文学家李劼人、美学家朱光潜、物理学家吴大猷、植物学家方文培、卫生学家陈志潜、数学家柯召等大师。历史上,吴玉章、张澜曾执掌校务,共和国开国元勋朱德、共和国主席杨尚昆、文坛巨匠郭沫若和巴金、一代英烈江竹筠(江姐)和毛英才等曾在川大求学。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中,有50余位是川大校友;2001年评选的近代50位“四川文化名人”中,有36人是川大校友。
四川大学学科门类齐全,覆盖了文、理、工、医、经、管、法、史、哲、农、教、艺等12个门类,有31个学科型学院及研究生院、海外教育学院等学院。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34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44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32个,本科专业133个,博士后流动站33个,国家重点学科4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是国家首批工程博士培养单位。
四川大学大师云集,名师荟萃。截至2013年年底,有专任教师4882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1370人。学校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15人,“杰出教授”6人,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42人(含“青年项目”14人,“外专项目”2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31人和讲座教授10人,国家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2人(原A类),“973”首席科学家9人、牵头“973”重大基础研究项目12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委托)项目获得者21人(22项),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2人,四川省“千人计划”(含原省“百人计划”)入选者47人。
四川大学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形成了深厚的人文底蕴、扎实的办学基础和以校训“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校风“严谨、勤奋、求是、创新”为核心的川大精神。近年来,学校围绕创建一流研究型综合大学的奋斗目标,确立了“以人为本,崇尚学术,追求卓越”的现代大学办学理念,建立了“以院系为管理重心,以教师为办学主体,以学生为育人中心”的管理运行新机制,提出了“精英教育、质量为本、科教结合、学科交叉”的人才培养指导思想,确立了培养“具有深厚人文底蕴、扎实专业知识、强烈创新意识、宽广国际视野的国家栋梁和社会精英”的人才培养目标,探索构建了体现精英教育、个性化教育、自由全面发展教育的本科“323+X”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4万余人,硕博士研究生2万余人,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2000余人。2003年以来,学校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19项、国家精品课程33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7门、精品资源共享课31门,获得百篇优秀博士论文21篇。
四川大学科研实力雄厚,标志性成果不断涌现。学校现有1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1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6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卫生部重点实验室;有9个国家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及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8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4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国家药物临床实验机构,1个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2005年以来,学校共获国家科技三大奖34项。2013年,学校科研经费达20.15亿元,发表国内科技论文总数列全国第7位,SCI收录论文数列全国高校第5位。在人文社会科学方面,学校先后编撰出版了《汉语大字典》《全宋文》《中国道教史》《儒藏》等大型文化建设成果。
四川大学积极服务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学校是全国高校中最早设立的6家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之一,2008年被国家科技部授予首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009年成为首批获得“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称号的4所高校之一。四川大学科技园是国家最早批准的15个国家大学科技园试点之一,2012年被评为国家A类(优秀)大学科技园,已孵化包括1家上市公司在内的科技企业50余家。近年来,学校与江苏、四川、西藏、新疆等50多个省(自治区)、市和3000多家企业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建立了近百个高水平校地企产学研平台。学校接受了全国上千家企业委托进行的技术开发、技术改造项目1万余项,一大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已成为相关行业的主导技术。2009年,学校被批准成为首批13个“干部培训高校基地”之一。学校设有4所卫生部直属附属医院,在汶川特大地震和青海玉树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伤员救治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我国卫生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作出了重要贡献。
四川大学坚持开放办学,不断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显著提升。目前,学校已与32个国家和地区的216所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与美国、加拿大、欧洲、澳大利亚、港澳台等29个国家和地区的121所国际知名大学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联合培养体系。与韩国、美国的4所大学合作共建了4所孔子学院。与世界一流的研究型大学和相关机构建立的国际和境外科研合作平台和中心有:九寨沟生态与可持续发展国际研究中心、中德能源研究中心、中德水环境研究中心、中英材料研究所、四川大学-日立环境应用技术研究中心、四川大学-意大利国家研究会国际多功能聚合物和生物材料合作研究中心、西部农村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中美大学战略规划研究所、中国西部反贫困研究中心、欧洲研究中心、南亚研究中心、美国研究中心、俄罗斯研究中心、巴基斯坦研究中心等;与香港理工大学共同组建了四川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与美国匹兹堡大学新建了四川大学-匹兹堡学院。
四川大学图书馆藏书631万册,人文博物馆珍藏文物5.4万余套(8万余件),自然博物馆收藏动、植物标本84万余件(份),档案馆和校史展览馆收藏各类档案25万余卷(其中珍贵历史档案9000余卷)。学校体育场馆设施齐全、设备先进。学校还建有校园网、分析测试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国家外语考试与出国留学人员培训机构以及成人教育与网络教育学院等,主办有49种面向国内外发行的学术刊物。
锦江黉门,弦歌铿锵。展望未来,四川大学将始终肩负集思想之大成、育国家之栋梁、开学术之先河、促科技之进步、引社会之方向的历史使命与社会责任,再谱中国现代大学继承与创造并进、光荣与梦想交织的辉煌篇章!
类 |
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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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文学与新闻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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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
数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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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
水利水电学院、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电气信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建筑与环境学院、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轻纺与食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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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
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华西口腔医学院、华西临床医学院、华西公共卫生学院、华西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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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医院 |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 、华西第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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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 |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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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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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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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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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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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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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徐僖(2013.3已逝世)、朱清时、刘应明、侯朝焕、赵尔宓、魏于全、李安民、涂铭旌、冯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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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院: 涂铭旌、高洁、林祥棣、谢和平、周寿桓、张兴栋、石碧
外籍院士: 张慕圣(加拿大工程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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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外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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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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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A. Weitz(美国两院院士、哈佛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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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ard W. J. van der Kuijp(哈佛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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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 Coates(英皇工程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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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井明(东京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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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 Dohmann(RWTH Aachen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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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田建次(熊本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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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人计划“入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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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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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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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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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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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楚、卿希泰、游志胜、罗志田、曹顺庆、钟本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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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973首席科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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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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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和平(2次)、魏于全(2次)、顾忠伟(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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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宝、肖波、田卫东、肖智雄、黄卡玛、 | ||
教育部长江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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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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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琪、李安民、魏于全、石碧、罗懋康、许唯临、阮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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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总光、傅强、曹顺庆、冯小明、辛洪波、王玉忠、林鹏智、徐寅峰、 | ||
黄卡玛、陈谦明、秦勇、余孝其、徐玖平、胡静、褚良银、霍巍 | ||
蒲林、张曙光、孙晓峰、赵越、董崇英、郭鸿、何佳、 梁旭 | ||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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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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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谢和平、刘进、唐承薇、魏于全、丘小庆、傅强、周总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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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荣、邓金根、黄卡玛、罗懋康 周桥、 李涛、冯小明、石碧、 | ||
彭联刚、许唯临、毕锋、唐红、徐玖平、 文富强、黄熙、林鹏智、 | ||
王玉忠、 张旭、徐寅峰、龚启勇、 陈谦明、余孝其、秦勇、张伟年、 褚良银、胡静、 | ||
母得志、刘永胜、李忠明、王清远、游劲松、陈应春、赵长生、王琼华、黄灿华 | ||
B类(海外青年学者基金):阮勇斌-李安民、祝京旭-石炎福 | ||
王鲁闽-林理彬、万大庆-孙琦、蒲林-余孝其、李晓榕-朱允民、吕克宁-张伟年 |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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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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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和平、魏于全、冯小明、傅强、李安民、陈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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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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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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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刚、曹顺庆、罗懋康、龚敏、冯小明、陈放、谢和平、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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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世富、许唯临、朱家骅、石 碧、李玉宝、鲍朗、魏于全、陈谦明 | ||
周学东、张志荣、 刘应明(委员)、朱清时(委员) |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委托)项目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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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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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玲、张衔、蒋永穆、李天德、左卫民 姜生、段玉明、白彬、赵毅衡、阿来、里赞、徐玖平、刘亚丁、霍巍、徐新建、赵昌文、石硕、舒大刚、罗中枢、詹石窗、蒋晓丽 |
教育部创新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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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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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琪、李幼平、石碧、陈谦明、许唯临、罗懋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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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小明、李涛、母得志、王玉忠、王清远、褚良银 、龚启勇 张旭 | ||
国家教学名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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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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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钦、顾 宜、李甘地、王喜忠、 侯一平 、曹顺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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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武勇、周学东、陈放 、陈谦明、胡常伟 | ||
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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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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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应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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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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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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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培东、左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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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外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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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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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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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学科门类齐全,覆盖了文、理、工、医、经、管、法、史、哲、农、教、艺等12个门类,有31个学科型学院及研究生院、海外教育学院等学院。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34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44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32个,本科专业133个,博士后流动站37个 ,国家重点学科4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是国家首批工程博士培养单位。
国家重点学科:
门类
|
一级国家重点学科(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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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国家重点学科(4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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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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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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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政治经济学、文艺学、历史文献学、专门史、宗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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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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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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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数学、应用数学、原子与分子物理、有机化学、材料物理与化学、遗传学,植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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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
材料科学与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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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核技术及应用、材料学、生物医学工程、材料加工工程、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岩土工程、固体力学、化学工程、皮革化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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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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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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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内科学(呼吸系病)、内科学(消化系病)、儿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骨外)、外科学(普外)、外科学(胸心外)、妇产科学、肿瘤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药剂学、口腔基础医学,口腔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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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精神,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四川大学,英文译名:Sichuan University。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由原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四川大学、成都科技大学和原卫生部直属重点大学华西医科大学经两次"强强合并"组建而成,原四川大学起始于1896年四川总督鹿传霖奉光绪特旨创办的四川中西学堂,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近代高等学校;原成都科技大学是新中国院系调整时组建的第一批多科型工科院校;原华西医科大学源于1910年由西方基督教会组织在成都创办的华西协合大学,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西式大学和国内最早培养研究生的大学之一。座落在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成都市,现有望江(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华西(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和江安(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三个校区。
第四条 四川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 四川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进一步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常设由校长、相关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常设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其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招生就业处作为本科招生的执行机构,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四川大学设立招生监察工作组,由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28-85404020。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认真落实各类专项计划,努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更加公平。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及学校发展思路等因素,在往年的基础上逐渐调整分省计划,促进入学机会公平。预留计划为本校总计划的1%,用来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四川大学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120%以内,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条 非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四川大学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若计划未完成则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线上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等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我校将在《四川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学费标准、专业要求、色觉异常专业受限情况及大类所包含专业,请考生认真阅读后谨慎报考。
第十一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第一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其余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分,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上海和浙江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照所在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同分考生安排专业规则。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省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省的排序规则,投档成绩相同,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则语文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三条 四川大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国家政策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四条 外语类专业要求英语或本专业语种,其他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口腔医学专业由于学习、就业的特殊性,建议习惯左手做事(俗称左撇子)的考生不报考。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口腔医学(七年制)调整为"5+3"一体化培养模式,我校口腔医学(七年制)纳入五年制招生,优秀者可进入"5+3"一体化培养,达到口腔医学专业硕士学位培养计划要求者可申请获得口腔医学专业硕士学位。
第十六条 四川大学匹兹堡学院,引入了国际一流大学的办学理念、课程体系、师资力量及优质教育资源。工业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材料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6.5万/年,入校后只允许在本学院内进行专业调整。
第十七条 护理学专业采取单独投档模式按专业投档,入校后不转专业。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考生须诚实守信, 凡复查不合格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条 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向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贷款、学费缓交等手续。
第六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签定《四川大学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责任承诺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四川大学对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国家专项和高校专项(励志计划)等招生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校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四条 在江苏省我校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选测等级要求为AA以上(含AA),录取办法采用等级级差法, 级差分为A+ 加6分。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方式以四川大学2017年美术类本科招生简章为准,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要求必须达到4C3D,录取办法采用等级级差法, 级差分为A加3分,B加2分,C加1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邮编:610065
咨询电话:028-86080605、86081605 传真:028-85408370
电子邮件:nic8401@scu.edu.cn
网址: zs.scu.edu.cn/zhaosheng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