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
985 211
校园官网 招生网站
  • 办学类型:公办
  • 隶属于:教育部
  • 建校时间:1919年
  • 类型:综合
  • 学生人数:2万~3万人
  • 院士人数:10 人
  • 硕士点个数:231 个
  • 博士点个数:172 个
  • 院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院校概括

南开大学(Nankai University,NKU),简称南开,肇始于1904年,正式成立于1919年,是由严修、张伯苓秉承教育救国理念创办的综合性大学。1937年校园遭侵华日军炸毁,学校南迁,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在湖南长沙合组国立长沙临时大学,1938年迁往云南昆明,长沙临时大学更名为国立西南联合大学,为中华民族振兴和国家富强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要贡献。1946年回天津复校并改为国立。新中国成立后,经历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成为文理并重的全国重点大学。

南开大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位列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入选首批“2011计划”、“111计划”、“珠峰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被誉为“学府北辰”。

“渤海之滨,白河之津;汲汲骎骎,月异日新”,南开大学秉承“允公允能、日新月异”之校训,弘扬“爱国敬业、创新乐群”的光荣传统和“文以治国、理以强国、商以富国”的理念,正在向建成世界一流大学的宏伟目标阔步前进。

院校介绍

南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是敬爱的周恩来总理的母校。

南开大学创建于1919年,创办人是近代著名爱国教育家张伯苓和严修。抗日战争时期,南开大学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在昆明组成举世闻名的西南联合大学,被誉为“学府北辰”。 南开大学秉承“允公允能、日新月异”的校训,弘扬“爱国、敬业、创新、乐群”的光荣传统,培养了以周恩来、陈省身、吴大猷、曹禺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杰出人才,为民族振兴和国家富强做出了重要的贡献。2000年12月25日,教育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签署重点共建南开大学协议,南开大学跻身21世纪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

文理并重  源远流长

南开大学创校之初,设文、理、商三科;1929年改科设院,增设医预科;1932年商学院改设经济学院,并创办化学工程和电机工程系;1946年设文、理、政治、经济和工学院;1952年院系调整,成为一所文理综合大学。80年代以来,经过20多年的建设,南开大学已建有21个专业学院(系),设有研究生院、中国APEC研究院、成人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现代远程教育学院、滨海学院(独立学院)。

  学科实力雄厚  办学特色鲜明

南开大学积极构建和发展适应21世纪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的学科体系,现拥有71个本科专业,206个硕士点,117个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8个国家级重点学科,48个省市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中心,8个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1个文化素质教育基地,6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7个“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4个“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以重点学科建设为龙头,带动了学科结构的调整和教育资源的整合,实现了学科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和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应用学科的快速发展,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学科发展思路。

名师荟萃  精英云集

南开大学拥有一支阵容整齐、结构合理、学术精湛、锐意创新的师资队伍。在1677名专任教师中有博士生指导教师519人,教授590人,副教授645人,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8人,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4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0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14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9人,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9人,天津市特聘教授5人,国家杰出人才基金获得者27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20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包括原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基金)入选者60人,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12人,全国高校教学名师3人,天津市授衔专家12人。

桃李芬芳  英彦蔚起 南开学风  堪称一流

南开大学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的完整教育体系。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7802人,其中本科生12499人,硕士研究生6357人,博士研究生3049人,留学生1048人,成人教育学生6754人,远程教育学生8095人。南开大学优良的育人环境,造就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基础宽厚、综合素质高的专门人才,受到社会各方面的高度评价。

南开大学在教育教学中,突出和加强学生全面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出了“注重素质、培养能力、强化基础、拓宽专业、严格管理、保证质量”的教学指导思想,建立了完整的课堂教学、科学实验、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教学体系。1999年,南开大学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优秀学校评估。 教育部本科教学优秀学校评估专家组评价:南开大学在八十年的进程中,特别是近年来的教学改革实践中,自觉地继承和发扬南开的优良传统,形成了自己鲜明的特色,为中国高等教育繁荣增色。

  学术精湛  务实进取

南开大学既是教学中心,又是科研中心,取得了一批国内外公认的优秀科研成果。2005年度SCI论文收录839篇,1995——2004年SCI收录论文累计被引用篇数位居全国第八位。目前承担的国家和教育部社科项目数、获得的科经费数以及获奖成果数都位居全国高校前列。在第八届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评选中,我校有2篇入选。2005年,在我校科研队伍体量相对较小的情况下,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3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居全国高校前列。饶子和院士先后荣获陈嘉庚生命科学奖和第里雅斯特科学奖,许京军教授荣获第六届“中国青年科学家奖”,李正名荣获国家发明创业奖,逄锦聚教授荣获“全国杰出专业技术技术人才”称号。另外,我校还获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技术发明二等奖4项,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天津市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0项、二等奖24项,三等奖35项。南开大学与美国IBM公司联合研制开发的“南开之星”超级计算机群,运算速度达每秒3.231万次,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南开大学积极发挥学科、人才和信息优势,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商品化,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国APEC研究院、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等研究机构已成为国家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的“智囊团”和“人才库”。

  学以致用  产业报国 南开文化  魅力独具

南开大学不断强化学生全面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珍视“文以治国、理以强国、商以富国”的办学理念,以“注重素质、培养能力、强化基础、拓宽专业、严格管理、保证质量”为教学指导思想,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主辅修制、双学位制。把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作为育人的基本环节,以杰出校友周恩来为楷模,塑造学生健全人格、高尚品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南开大学以优良校风著称,一贯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青年学子的健康成长营造了丰富高雅、活泼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南开毕业生以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富于开拓精神和实践能力而受到社会各界青睐。

在60多个学生社团中,“经济初学社”、“政治学研究会”、“天文协会”、“南开书画苑”等均在全国及天津市创出佳绩并获得各种荣誉;学生合唱团在第三届意大利国际合唱节上荣获三项金奖,在2002年奥林匹克国际合唱节上夺得两金一银;女子排球队在全国大学生排球锦标赛上十一次蝉联冠军;学生国际象棋队在第七届世界大学生国际象棋锦标赛上囊括全部三项冠军。

广纳百川  名扬四海  设施精良  风度雍容

南开大学有着广泛的国际影响,与国际知名的一百多所大学和国际学术机构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诺贝尔奖获得者杨振宁、李政道、丁肇中、罗伯特.蒙代尔、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韩国前任总统金大中等被聘为名誉教授,一批海内外知名学者、著名企业家任兼职教授。

南开大学占地16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7万平方米,校园网络设施先进,图书馆藏书329万册。除主校区外,还建有迎水道校区(天津市内)、泰达学院(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金融工程学院(深圳市)、云南研究院(昆明),以及在马里兰大学成立的设在美国的第一个孔子学院,形成了一校多区、合理配置、协调互动、全面发展的格局。按照“独立办学、紧密合作”的原则,与天津大学全面合作办学。

南开大学拥有较先进的仪器设备和丰富的图书资料。在8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外,设有中心实验室、计算中心、网络信息与远程教育管理中心及近百个教学实验室。有两个校级图书馆和多个专业图书馆,藏书总量达329万册,其中外文图书52.8万册,中外报刊合订本40余万册。拥有在全国高校中具有一流水平的大型电子阅览室,建成了覆盖全校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并与Internet、中国教育科研网等主干网络联通,可随时查询国内外最新学术信息。为方便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学校为学生宿舍的每个房间安装了直拨电话。

  巍巍南开  新纪腾骧

21世纪初叶,南开大学发展总的目标是:经过十年左右的努力,把南开大学建设成为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特色鲜明、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在教育质量、学术水平和整体办学实力上有显著提高,某些优势学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为我国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培养和知识创新的重要基地。再经过几个“五年计划”的艰苦奋斗,力争步入世界一流大学行列 。

 

院系设置

      截止2014年,南开大学有专业学院21个,学科覆盖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农、医、教、艺全部12个门类,在80个本科专业招生。

人文科学 社会科学 理学 信息与工程科学 医学 跨学科类
文学院 
经济学院
数学科学学院
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
医学院
伯苓学院
历史学院
商学院(管理学院)
化学学院
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
药学院
泰达学院
外国语学院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物理科学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人民医院
陈省身数学研究所
法学院
旅游与服务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软件学院 眼科医院 组合数学研究中心
哲学院
金融发展研究院  教育研究所 泰达生物技术学院 口腔医院 统计研究院
汉语言文化学院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泰达应用物理学院 虚拟经济与管理中心
日本研究院
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泰达生态与海洋学院 现代应用技术研究院

师资力量

      截至2014年4月,学校有专任教师1988名,其中博士生导师667人、硕士生导师753人,教授705人、副教授801人。有两院院士(人事关系在本校)8人,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5人,“973”和“863”计划首席专家15人次,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33人、讲座教授15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1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1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4人,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8人,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6人,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4人、青年拔尖人才4人,教育部“跨世纪人才基金”获得者21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9人,教育部“教学名师奖”获得者8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76人,天津市“13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37人。

诺贝尔奖获得者杨振宁、李政道、丁肇中、罗伯特蒙代尔、彼得杜赫提等,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韩国前任总统金大中、法国前总理洛朗法比尤斯、世界经济论坛主席克劳斯施瓦布等被学校聘为名誉教授,并有一批海内外知名学者、著名政治家、企业家任兼职教授。

全职院士:

申泮文(化学) 葛墨林(物理) 宋礼成(化学) 李正名(化学)
张伟平(数学) 龙以明(数学) 周其林(化学) 陈永川(数学)

已故院士:

姜立夫(数学) 饶毓泰(物理) 李继侗(生物) 杨石先(化学)
何炳林(化学) 陈茹玉(化学) 高振衡(化学) 严志达(数学)
陈荣悌(化学) 母国光(物理)

历届名师:

凌冰(教育) 姜立夫 刘晋年(数学) 饶毓泰(物理)
邱宗岳 杨石先(化学) 李继侗 熊大仕(生物)
蒋廷黻(历史) 李济(人类学) 萧公权 徐谟(政治学)
何廉 方显廷 陈序经 李卓敏(经济)
黄钰生(心理学) 张彭春(教育学) 柳无忌(英文) 司徒月兰(英文)
冯文潜(哲学) 张克忠 张洪元(化工) 竺可桢(气象、地理)
汤用彤(哲学) 范文澜(历史) 罗隆基(政治) 吴大猷(物理)
      国家级教育团队: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策教学团队 朱光磊 国际经济贸易专业教学团队 佟家栋
化学实验系列课程教学团队 吴世华 大学物理实验教学团队 高立模
微生物学类课程教学团队 刘方 环境科学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团队 鞠美庭







特色专业

截止2014年,学校有硕士点231个,博士点17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7个;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6个(覆盖35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9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一级学科天津市重点学科27个。

      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6个
理论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 数学 化学
光学工程 历史学
      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含覆盖):44个
区域经济学 金融学 产业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
财政学 数量经济学 国民经济学 劳动经济学
统计学 政治经济史 经济史 世界经济
西方经济学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经济思想史 国防经济
基础数学 计算数学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应用数学
运筹学与控制论 无机化学 分析化学 有机化学
物理化学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史学理论与史学史 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专门史 中国古代史 中国近代史 世界史
历史地理学 历史文献学 光学 微生物学
动物学 环境科学 农药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
政治学理论 中国古代文学 企业管理

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植物学

      一级博士授权点:29个
哲学 理论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 法学
政治学 社会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中国语言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 考古学 中国史 世界史
数学 物理学 化学 生物学
生态学 统计学 光学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电子科学与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 软件工程
临床医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工商管理 公共管理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4个
民族学 教育学 心理学 新闻传播学
艺术学理论 美术学 设计学 信息与通信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安全科学与工程 植物保护 基础医学
口腔医学 药学 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哲学
理论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 法学 政治学
社会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中国语言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
考古学 中国史 世界史 数学
物理学 化学 生物学 生态学
统计学 光学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电子科学与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 软件工程 临床医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工商管理 公共管理
      博士后流动站:27个
理论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 工商管理 数学
化学 物理学 生物学 中国语言文学
历史学 哲学 社会学 政治学
统计学 光学工程 植物保护 电子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管理科学与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外国语言文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图书馆
情报与档案学 考古学 世界史学 生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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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科类
1 120903 会展经济与管理 本科
2 020303 保险学 本科
3 0703 化学类 本科
4 0601 历史学类 本科
5 0101 哲学类 本科
6 1205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本科
7 120405 城市管理 本科
8 1202 工商管理类 本科
9 0302 政治学类 本科
10 0701 数学类 本科
11 120901K 旅游管理 本科
12 050207 日语 本科
13 080403 材料化学 本科
14 080402 材料物理 本科
15 050101 汉语言文学 本科
16 0702 物理学类 本科
17 082502 环境工程 本科
18 0710 生物科学类 本科
19 0807 电子信息类 本科
20 0303 社会学类 本科
21 0201 经济学类 本科
22 0808 自动化类 本科
23 100701 药学 本科
24 0809 计算机类 本科
25 080902 软件工程 本科
26 0203 金融学类 本科
27 100201K 临床医学 本科
28 020303 保险学 本科
29 0703 化学类 本科
30 0601 历史学类 本科
31 0101 哲学类 本科
32 120701 工业工程 本科
33 1202 工商管理类 本科
34 0302 政治学类 本科
35 0701 数学类 本科
36 080403 材料化学 本科
37 080402 材料物理 本科
38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本科
39 050101 汉语言文学 本科
40 0702 物理学类 本科
41 082503 环境科学 本科
42 0710 生物科学类 本科
43 0807 电子信息类 本科
44 0303 社会学类 本科
45 0201 经济学类 本科
46 050261 翻译 本科
47 0808 自动化类 本科
48 100701 药学 本科
49 120402 行政管理 本科
50 0809 计算机类 本科
51 081303T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本科
52 080902 软件工程 本科
53 0203 金融学类 本科
54 100201K 临床医学 本科
55 120203K 会计学 本科
56 020303 保险学 本科
57 080904K 信息安全 本科
58 0703 化学类 本科
59 0101 哲学类 本科
60 1205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本科
61 120405 城市管理 本科
62 1202 工商管理类 本科
63 050302 广播电视学 本科
64 0701 数学类 本科
65 030101K 法学 本科
66 050204 法语 本科
67 120601 物流管理 本科
68 0702 物理学类 本科
69 0710 生物科学类 本科
70 0807 电子信息类 本科
71 0303 社会学类 本科
72 0201 经济学类 本科
73 0808 自动化类 本科
74 0809 计算机类 本科
75 081303T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本科
76 080902 软件工程 本科
77 0203 金融学类 本科
78 100201K 临床医学 本科
79 120903 会展经济与管理 本科
80 120203K 会计学 本科
81 020303 保险学 本科
82 080904K 信息安全 本科
83 0703 化学类 本科
84 0601 历史学类 本科
85 100301K 口腔医学 本科
86 0101 哲学类 本科
87 120205 国际商务 本科
88 1205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本科
89 1202 工商管理类 本科
90 050302 广播电视学 本科
91 050203 德语 本科
92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本科
93 0302 政治学类 本科
94 0701 数学类 本科
95 060104 文物与博物馆学 本科
96 120901K 旅游管理 本科
97 050207 日语 本科
98 080403 材料化学 本科
99 080402 材料物理 本科
100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本科
101 050101 汉语言文学 本科
102 030101K 法学 本科
103 050204 法语 本科
104 120601 物流管理 本科
105 0702 物理学类 本科
106 082502 环境工程 本科
107 082503 环境科学 本科
108 0710 生物科学类 本科
109 0807 电子信息类 本科
110 0303 社会学类 本科
111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本科
112 0201 经济学类 本科
113 050305 编辑出版学 本科
114 0808 自动化类 本科
115 100701 药学 本科
116 120402 行政管理 本科
117 050205 西班牙语 本科
118 0809 计算机类 本科
119 081303T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本科
120 080902 软件工程 本科
121 0203 金融学类 本科
122 120203K 会计学 本科
123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本科
124 0703 化学类 本科
125 0601 历史学类 本科
126 0101 哲学类 本科
127 120205 国际商务 本科
128 120701 工业工程 本科
129 1202 工商管理类 本科
130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本科
131 0302 政治学类 本科
132 0701 数学类 本科
133 080403 材料化学 本科
134 050101 汉语言文学 本科
135 0702 物理学类 本科
136 082502 环境工程 本科
137 082503 环境科学 本科
138 0710 生物科学类 本科
139 0807 电子信息类 本科
140 0303 社会学类 本科
141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本科
142 0201 经济学类 本科
143 0808 自动化类 本科
144 100701 药学 本科
145 0809 计算机类 本科
146 080902 软件工程 本科
147 0203 金融学类 本科
148 120203K 会计学 本科
149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本科
150 0703 化学类 本科
151 0601 历史学类 本科
152 0101 哲学类 本科
153 120205 国际商务 本科
154 120701 工业工程 本科
155 1202 工商管理类 本科
156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本科
157 0302 政治学类 本科
158 0701 数学类 本科
159 080403 材料化学 本科
160 080402 材料物理 本科
161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本科
162 050101 汉语言文学 本科
163 030101K 法学 本科
164 050204 法语 本科
165 120601 物流管理 本科
166 0702 物理学类 本科
167 082502 环境工程 本科
168 0710 生物科学类 本科
169 0807 电子信息类 本科
170 0201 经济学类 本科
171 050305 编辑出版学 本科
172 0808 自动化类 本科
173 100701 药学 本科
174 050205 西班牙语 本科
175 080902 软件工程 本科
176 0203 金融学类 本科

南开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南开大学章程》,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南开大学。

办学层次及类型:国家举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开大学。

证书种类:凡具有南开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发给南开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

第二条  学校地址:学校法定住所地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设有八里台校区、津南校区和泰达校区。

第三条  南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上级主管部门为教育部。

第四条  南开大学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等各级各类高级人才的完整教育体系。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经教育部核准,2017年南开大学计划招收本科生3900人。南开大学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17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六条  招生范围:本科生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招生,所有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查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南开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委员会审议学校招生计划和政策,对本科招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八条 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作为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在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开展。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南开大学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志愿和文化考试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十一条  南开大学根据在各考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录取分数线,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南开大学在确定调档数量和录取分数线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但在安排专业时不考虑加分因素,只按实际高考分数(不含附加分)安排专业。

第十二条  如果当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南开大学人数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南开大学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不录取没有填报南开大学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南开大学根据总分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分数(不含附加分)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具体操作为将录取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以此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在高考总分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优先安排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相同,优先安排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文科按照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安排专业,理科按照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安排专业。

第十六条  对江苏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规则排序,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AB+,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招生对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队、美术类专业招生对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

对江苏考生录取专业时不考虑照顾分。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选测科目等级高的考生,在分数且选测科目等级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必测科目等级高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和必测科目等级的使用采取金牌榜排序, 即按获A+的多少排序,如获A+的数目相同,再看获A的数目,以此类推。

第十七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对天津考生,在高考成绩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优先安排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使用采取金牌榜排序,即按获A的多少排序,如获A的数目相同,再看获B的数目,以此类推。如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按照本章程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对浙江、上海考生,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否则作退档处理。在高考总分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况下,以当地省同分排序规则为依据安排专业。

第二十条 南开大学保送生招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美术类招生、港澳台招生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专业及优惠分值和考生与学校签订的协议开展录取工作。

第二十一条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依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开展录取工作。

第二十二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及贫困专项的录取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使用英语教材进行教学的相关专业志愿时,要慎重考虑该专业对英语水平的特别要求。南开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

城市管理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时,南开大学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南开大学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南开大学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预定为: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5800元/年,三、四年级12000元/年;绘画专业15000元/年,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专业12000元/年;城市管理专业第三学年赴英国格拉斯哥大学修读课程,境外费用学生自理,其中学费大约1万英镑;其他专业学费是5200—6200元/年。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一般为700-1200元/年。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开大学2017年本科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南开大学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 “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咨询电话:022—23504845

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022-85358551 邮箱:jjjc@nank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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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nankai.edu.cn